因工作需要,我院决定招聘婚检医师1名、护理人员3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婚检医师:男性,45周岁以下,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执业医师及以上职称,具有一定临床工作经验。
2.护理人员:女性,35周岁以下,中专及以上学历。
3.其他条件:遵纪守法,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工作认真负责,能吃苦耐劳。
二、招聘办法
1.报名时间:2014年5月20日—5月23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丽水市妇幼保健院人事科(丽水市寿尔福路7号门诊楼五楼502室)。
3.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及执业证书等原件及其复印件一份和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原已在我院投过简历的应聘人员,需重新来电告知是否参加应聘)。
4.录用办法:经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综合考察后,择优录用。
三、其他未尽事宜由丽水市妇幼保健院人事科负责解释(联系电话:2106900)。
丽水市妇幼保健院
2014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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