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14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来源:佛山市三水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网 阅读:730 次 日期:2014-05-21 10:2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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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我单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二、招考范围及对象

面向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社会人员公开招考。其中非佛山市户籍(生源)报考者仅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应届毕业生指2014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含2012年、2013年办理暂缓就业手续的毕业生);社会人员指除应届毕业生外,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对于学制为2年半或提前修满学分,于2013年底或2014年初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视为应届毕业生;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名时毕业未满1年的,视为应届毕业生,已满1年的视为社会人员。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有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证明材料。

学历、学位: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14年9月30日前提供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提供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三、招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三)身体健康,年龄为18周岁以上。如招考职位没有要求具体年龄条件的,均要求在40周岁以下。计算年龄的截止时间为开始接受报名的第一日。

(四)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五)具备招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四、报名和考试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报考人员根据招聘条件报考相应职位,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低于1:3的职位,则减少招聘人数,直至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不低于1:3;报考人数小于3人的职位,不予开考。

报考职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单位证明或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报考者为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机关雇用人员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1、报名时间:2014年6月4日至6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府前路1号303,联系电话:0757-87392569。

2、报名要求:报考者按照招考条件和要求,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暂未发放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须凭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考)和与职位相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出示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2张(同版),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报名,可由他人代报名。

3、考试资格审查:报名时考生填写《2014年三水区乐平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1),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由招考单位主管部门进行招考资格条件的初审(审查后原件退回)。经初审合格的考生,由招考单位主管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内发放准考证。

考生在进行面试前,由三水区委组织部(区编办)对拟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对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从报考该职位且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考生依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递补面试对象。

五、考试

(一)笔试

考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试》、专业知识等三个科目。笔试试题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及排名在区委组织部(区编办)及乐平镇政府网站上统一公布。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面试试题满分为100分。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所在职位招录人数和进入面试人数1:5的比例从笔试合格考生中确定,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有关事项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4:6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统一划定为60分。对考试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考职位拟录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考核不合格或放弃的,可从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是否递补体检、考核人选,由招录单位报镇委组织办决定。

六、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项目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结束后,考察内容根据考生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并按照有关规定对其进行考察。

七、公示、聘用

用人单位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的结果以及岗位要求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名单,通过网站等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报三水区委组织部(区编办)办理聘用手续。

中共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委组织工作办公室

2014年5月20日

附件:《2014年三水区乐平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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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三水区乐平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来源于佛山市三水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网,最近更新2014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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