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资格复审安排在5月23日上午,请入闱资格复审的考生于上午8:30准时到市卫生局(白沙路街道二灶潭路1258号,北三环路东段,市公共卫生服务中心)201大会议室报到。
二、资格复审随带材料
应届毕业生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本人原籍户口簿、身份证、学生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其中,已与市外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可凭已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学生联)参加资格复审,但在填报志愿时须提供整套空白《就业协议书》。
社会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等),2013年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因国家卫计委尚未下发新版《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须提供卫生局行政审批窗口受理后的《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报考麻醉医师岗位和放射医师岗位的还需提供相应上岗证。以“连续在慈溪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注册执业满5年”报考、年龄超过35周岁(1978年4月15日以前出生)的执业医师、护师,还应提供连续注册执业记录。
三、资格复审程序
1、先按专业分区向审核员提交相关材料;
2、复审通过的向工作人员提交经审核员装订并签名的复审材料。
复审材料不得自行带回,自行带回的按复审未通过处理。
四、递补
根据《2014年慈溪市公开招聘卫技人员公告》的规定,因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通过而空缺的,可由该岗位笔试合格线上线人员按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次序递补参加资格复审。递补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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