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陵县地处湘东南边陲、井冈山西麓,是中华始祖炎帝神农氏归根之地。境内有衡茶吉铁路和衡炎、岳汝、炎睦三条高速公路通过,交通便捷。全县现有公办高中1所,职业高中1所,初级中学7所,九年一贯制学校9所,小学10所,公办幼儿园11所。为优化我县教师队伍年龄结构、学科结构及学历结构,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市人社局批准,决定面向社会择优招聘一批中、小、幼教师。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农村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共12人,具体的招聘职位条件详见附表,报考人员可通过以下网站查阅公告:株洲市政府门户网(http://www.zhuzhou.gov.cn),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zzldbz.gov.cn)、详细信息请关注:炎陵党建网(http://www.yldjw.com)、炎陵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hnyanling.gov.cn)、炎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ldrs.hnyanling.gov.cn)。
二、招聘原则和报名条件
1、招聘原则: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
2、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4)具有职位相应的资格条件;
(5)具有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6)年龄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1996年5月20日至1986年5月20日期间出生);
(7)具有拟任职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三、招聘程序
1、组织报名:
报名时须交验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的原件,并提供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各1份、一寸近期免冠相片3张,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2014年应届大学毕业生暂未办理毕业证的,须提供学校盖章的含学业成绩的毕业生推荐表;教师资格证正在办理当中的,须提供教师资格认定考试《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成绩合格证明、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乙等以上)及网上查询其已完成教师资格申报手续的相关证明。但拟聘人员公示前必须取得与报考职位相应的毕业证和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需提供由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上述资料复印件,资料不齐不予受理,未按时提供相关资料影响资格审查,后果自负。
报名方式及时间: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时间从2014年6月3日至2014年6月9日(上午08︰00到12:00,下午15:00到18:00)。
报名地点:炎陵县教育局政工股(联系电话0731-26225702)。
根据报名情况,如某职位招聘计划不能完成,经按规定程序批准后可在总计划数中调剂。
2、资格审查:由炎陵县教育局进行资格审查。
3、笔试:各职位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的比例原则上达到3:1方可开考。对少数特殊专业,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报经市人社局批准,根据实际情况降低开考比例,设置合格分数线。
准考证凭本人身份证在2014年7月2日上午08︰00到12:00,下午15:00到18:00到炎陵县教育局政工股领取。逾期不领,视同放弃考试资格。
(1)笔试时间:2014年7月3日;
(2)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上通知地点为准;
(3)笔试内容:笔试采用闭卷形式,统一组织,统一试卷,试卷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量为150分钟。测试内容主要包括: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教学基本理论、教育政策法规、新课程理念、写作等。
4、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2)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内容:说课(说课内容为本专业湖南省炎陵县现行教材)和回答问题。
(4)面试时外聘评委占多数。
5、综合成绩计算
分类分职位划线,按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计算办法:
总分=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单科和总分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后不再保留。
6、体检与考核
(1)体检: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1:1的比例依次确定体检对象,但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确定入围。综合成绩出现相同时,按笔试成绩排名依次确定。体检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师资格证认定标准实施。
(2)考核:根据体检合格人员确定考核对象,考核重点是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并对考生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3)某职位因已录取人员自动放弃出现空缺名额,经县教育局审查并报县人社局同意,按照应聘同一职位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可依次等额递补,最多不超过2次。
四、录取办法
对考核合格的人员经市人社局资格复审合格后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五、待遇
1、聘用后享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编制及福利待遇。
2、聘用人员的服务期不得少于5年,服务期内不予办理调动等手续。
六、其他要求
⑴、凡弄虚作假、伪造、仿造有关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⑵、监督电话:
株洲市人社局:0731-28681082,
炎陵县人社局:0731-26226065,
炎陵县监察局:13786355456
2014年5月19日
2014年炎陵县义务教育学校及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计划与职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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