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表演
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扎实的音乐基础理论知识、成熟的演奏演唱(奏)技能、多层知识结构、多元文化素养,以及高度的责任心、持续的进取心、强烈的好奇心和较强的表达能力、动手能力、创新能力、和谐能力的高素质、复合型音乐表演人才。
学制与授予学位:学制4年。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就业去向:学校、社会文艺团体、艺术研究单位、文化机关和广播电视机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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