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预留计划招生录取办法
来源: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网 阅读:857 次 日期:2014-05-24 10:5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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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和苏招委【2013】1号文件等精神,结合我院招生工作实际,特制订2013年预留计划招生录取办法。

1、我院的预留计划原则上用于调节生源地线上生源不平衡问题,或用于招收少量有学科特长的考生,以及用于缓解我院在录取过程中专业不匹配的矛盾。

2、使用预留计划录取的考生须填报我院志愿,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等级达到考生填报志愿的基本要求,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文科类、理科类。文化总分达到江苏省高职同批次省控制线,两门选测科目中至少一门在C等级或C等级以上,且具有其他学科特长,可以使用预留计划进行录取。

(2)体育、艺术类考生。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江苏省高职同批次省控线,文化总分较高但专业成绩略低或专业成绩较高但文化总分略低,且具有其他学科特长,可以使用预留计划进行录取。

3、考生使用我院预留计划必需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学科特长的相关证明材料(获奖证书、技能比赛证书、中学推荐信等)。

4、“3+2”专本对接专业和注册入学专业不使用预留计划。

5、拟使用预留计划考生的“其他学科特长”由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认定。

6、使用预留计划的考生须经学院招生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并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后方可录取。

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2013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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