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2014年高、中考时间与原定2014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时间冲突,《福州市晋安区教育局关于开展2014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榕晋教【2014】152号)文件中所公布的两个事项需调整办理时间,现将具体更改事项通知如下:
一、《福州市晋安区教育局关于开展2014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榕晋教【2014】152号)文件中“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水平测试通过人员名单于6月10日(星期二)下午在福州市晋安区教育局公示栏公布”调整为“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水平测试通过人员名单于6月17日(星期二)下午在福州市晋安区教育局公示栏公布”;
二、《福州市晋安区教育局关于开展2014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榕晋教【2014】152号)文件中“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水平测试及体检合格,经认定符合法定的认定条件者,颁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请于2014年6月17日至6月19日(正常上班时间),凭受理凭证和身份证到福州市晋安区教育局人事科领取教师资格证书,不再另行通知。”调整为“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水平测试及体检合格,经认定符合法定的认定条件者,颁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请于2014年6月24日至6月26日(正常上班时间),凭受理凭证和身份证到福州市晋安区教育局人事科领取教师资格证书,不再另行通知。”
专此通知。
福州市晋安区教育局
2014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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