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面试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原件等身份证明,在报到时进行面试资格审核确认,不能提供有效证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2.考生所携带的手机、电脑等通讯设备一律于面试开始前交指定的工作人员保管,面试成绩公布后可到考后休息室领取。
3.面试前,考生通过抽签确定出场顺序,并由工作人员按顺序逐个引导进入面试考场,严禁考生相互之间交换抽签号。
4.考生不得穿戴容易辨识的工作单位制服或徽章等,在面试过程中也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本人姓名、工作单位、毕业学校等个人信息透露给考官。
5.考生进入考场后,应向考官报告“我是XX岗位X号(抽签号)考生”,接到开考指令后,可阅读放置在讲台上的试题并开始答题。
6.禁止考生将面试试题和草稿纸等相关资料带出考场。
7.考生在面试过程中因故须离开面试考场、候考室和休息室的,须经相关工作人员同意。
8.考生面试完成后,到考后休息室等待公布面试成绩,成绩公布后回到休息室领取手机等通讯工具。
9.考生有违反以上考试纪律的,视情节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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