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在职博士研究生拟录取结果查询(尚未开通)
一、录取情况说明:
1、查询录取结果为“是”的考生通过国家录取检查批准后正式录取发放通知书(7月初);
2、查询录取结果为“否”的考生即未被我校录取;
3、拟录取的考生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来我校就读,请于5月30日前以传真形式通知我办(02061648482),我校可根据考生意愿取消录取资格。如录取后放弃就学而造成我校指标浪费考生,将依规处于三年不准报考研究生的处罚;
4、请考生认真核对录取相关资料,为了录取通知书、调档函等材料的准确邮寄,请在查询页面上填写接收材料的地址与联系电话;如需修改录取专业、代码、类型、导师等资料的考生请在5月30日前到招生科办理或以传真形式通知我办(02061648482);
5、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中,在职工作人员录取类型均为定向培养;
6、在职博士录取情况正在统计汇总之中,录取结果将陆续更新,请各位考生耐心等候。
二、博士研究生学费情况说明:
根据粤价[2013]294号文《关于我省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 2014年研究生全面收费。我校全日制非定向学术型博士研究生收费标准为1万元/年;全日制非定向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收费标准为1.5万元/年;全日制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收费标准为2.5万元/年;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收费标准为2万元/年。同时,我校将加大在读研究生的普通助学金及各类奖学金的资助力度。
三、调档、转组织关系及迁移户口
1.组织关系接收单位:中共广东省委教育工委(或南方医科大学组织部);
2.攻读非定向博士研究生须调入个人人事档案,不能提交档案者按定向培养办理;
3.户口迁移地址:广州市沙太南路1023号南方医科大学;广东省外新生可自己选择是否调入户口,省内新生除集体户口外一律不能转户口,户口转入手续截止时间为9月20日,逾期不再办理。由于户口迁移证有效期为一个月,请不要太早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如因特殊情况而使户口迁移证过期,一般也不会影响户口迁移;
4.攻读定向培养的研究生不办理户口迁移、调入档案、供给关系和行政关系等手续,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且不享受助学金;
5.调档函与报到须知等材料将随录取通知书一同寄出,请考生耐心等待。档案邮寄地址:广州市沙太南路1023号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刘远贵老师收,邮编51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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