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实验操作考试安排
时 间 | 岗 位 | 考试人数 | |
5月28日 | 13:30开始 | 食品检验 | 29 |
食品微生物检验 | 4 |
资格审查及候考点:大楼二楼会议室
食品检验岗位考生应在9:30前报到进行资格审查;食品微生物检验岗位考生应在12:30前报到进行资格审查。
2、各岗位面试安排
时 间 | 分 组 | 岗 位 | 面试人数 | 地点 |
5月29日 8:00开始 | 第一组 | 食品微生物检验 | 4 | 二楼会议室 |
业务管理 | 4 | |||
食品检验 | 29 | |||
第二组 | 中药检验 | 4 | 二楼图书室 | |
化学药品检验 | 12 | |||
药品包装材料检验 | 4 | |||
保健食品化妆品检验 | 8 | |||
药理毒理检验 | 8 |
资格审查及候考点:大楼四楼会议室
面试考生应在7:00前报到进行资格审查。其中28日参加实验操作考试并已经资格审查的考生,7:30前报到即可。
3、面试地点:
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大楼(杭州市机场路一巷86号,乘车2路、47路、74路、80路、86路、105路、106路、135路、179路文晖大桥东公交车站下或5路、40路、111路、355路、528路机神村公交车站下或乘坐地铁1号线闸弄口站下)
4、有关事项:
(1)面试人员应携带报名表(贴照片)及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含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携带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招聘岗位涉及职称条件的,应携带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涉及工作经历条件的,需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记录证明。
(2)面试人员参加资格审查的同时,还需提供个人简历一份,内容包括课题和论文情况。
(3)面试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或不能提供以上规定的相关证书和证明材料,视为放弃本次面试资格。
(4)面试结束后,考试的综合成绩请关注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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