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天津市面向社会认定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工作时间安排(第三阶段)
来源:天津市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网 阅读:991 次 日期:2014-05-27 10:5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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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 工 作 内 容 地 点 备 注
5月18日 全市教师资格认定教学能力考试 以准考证为准 9:00-11:00
按照各区县安排 拟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查询教学能力考试结果
5月26日-6月6日 1.符合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条件的人员了解认定相关政策,网上打印《思想品德鉴定表》和《体检表》(网址:www.tjgspx.cn)2.符合申请条件的人员参加体检 天津市县级以上医院(二级甲等及以上) 体检人须空腹、带身份证、粘有照片的体检表、体检费
6月6日上午10:00至6月11日下午16:00 符合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条件的人员完成个人网上申请和信息录入,填写并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网上申请入口详见各区县通知
6月10-11日 符合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条件的人员提出认定申请、提交相关认定材料 初级中学及以下在各区县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必须本人于规定时间段到场提交材料,否则不予受理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6:00
6月底以后 符合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到各级认定机构领取认定结果和资格证书 初级中学及以下在各区县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受理通知书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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