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开县统计局关于2014年统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开县人民政府网 阅读:823 次 日期:2014-05-28 15:4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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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各社会团体:

根据《重庆市统计局办公室关于2013年统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安排的通知》(渝统办发﹝2014﹞27号)的统一安排,为做好全县2014年统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市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内从事统计工作,并取得《统计从业资格证书》的统计从业人员及法律许可直接从事统计工作的统计从业人员均需参加继续教育学习。2013年已参加继续教育培训(两科)的统计从业人员以及2012年、2013年获得调查分析师证书(初级)的统计从业人员,可以不参加今年的统计继续教育培训。

二、培训形式

全部采取网络在线学习。统计继续教育网络教学课程生动、易学,提高了学员的学习兴趣,在不改变现有培训组织管理模式的前提下,培训过程和结果数据可即时反映,学习过程科考核、培训效果有保障。

三、培训内容和学时

培训内容包括《统计术语与热点问题解读》、《人际沟通技巧》两科,每科80学时。学习总成绩由在线学习20分,课后练习10分,在线考试70分三部分组成。

四、时间安排

我县继续教育网络培训系统现已开通,即日起可报名参训,系统关网时间为2014年10月31日,全县持证人员在上述时间内登陆系统,完成在线学习并考试。

五、报名办法

持《统计从业资格证》的学员可登陆重庆市统计继续教育网(www.chongqing.statsedu.com),选择“培训班”“栏目,再选择“2014年开县统计继续教育班”,点击“立即报名”,按提示完成报名过程。其他学员登陆网站后,点“立即注册”,按提示完成注册后,再选择相应的班级进行学习。学员须在线支付160元培训费用(两科)方可在线学习。网上报名后,完成在线学习,通过考试,总成绩达70分后,可携带《统计从业资格证》原件到县统计局办理相关手续。

请各单位接此通知后,及时通知相关人员。

六、注意事项

1、学员用户名:统计从业资格证的证书号,密码:本人身份证后六位。

2、学员完成所有课程学习,并参加指定的网络考试,分数达到70分后,视同通过本年度的继续教育。

3、需报销费用的学员,请正确填写发票信息。收费单位将发票寄到县统计局,学员可于2014年11月3日后领取。

联系人:桑嗣萍

联系电话:52218693/18623230849

开县统计局

二○一四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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