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开展2014届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的通知
来源:吉林医药学院网 阅读:2568 次 日期:2014-05-29 11:3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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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系):

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决定,今年继续实行夏秋季征兵,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高校征兵工作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14年大学生征兵工作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我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大学生,以男生为主。

二、征集年龄

2014年12月31日前年满18至24周岁。

三、征集程序

今年高校征兵工作提前组织,体检、政审和预定兵工作在毕业生离校前完成。征兵工作按照兵役登记、确定预征对象、体检政审、跟踪管理、征集入伍等步骤实施。

1.学生登录“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预征报名。填写个人基本信息,报名成功后,自行下载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以下分别称《登记表》和《申请表》)交学校人武部审核,此表一式两份,双面打印。《登记表》交学校人武部一份,《申请表》经学校财务处审核后盖章交学生处一份。

2.6月10日左右,确定预征对象,兵役机关完成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生的初检初审工作。

3.6月30日前,学校协助兵役机关完成对《登记表》和《申请表》的审核工作后发给学生本人,并完成网上信息确认。

4.8月底组织复查复审,正式定兵和交接起运。

四、优惠政策

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享有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优待安置、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等。具体优惠政策同学们可登录全国征兵网查询。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大意义。各院(系)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全力做好相关工作。要把大学生征兵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工作要求,确保责任落实。

(二)广泛发动,充分调动广大毕业生应征入伍积极性。各院(系)要迅速将有关文件精神传达给2014届全体毕业生。要把国家鼓励高校毕业生入伍的优惠政策讲深讲透,把毕业生和家长关心的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入伍后优先选拔使用、退役后考学升学优惠等政策宣传到每一个毕业生;把征集工作的要求、程序、时间安排等明确告知毕业生。

(三)精心组织,逐项落实征集工作要求。征兵工作任务重,时间紧,环节多,各院(系)要按照工作的时间节点,精心组织实施,按时完成任务。

武装部征兵办公室电话:64560223联系人:瞿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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