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拟招聘专职档案管理员(非在编)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下:
一、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遵守职业道德,热爱本职,吃苦性强,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团队精神;
2、年龄30周岁以上(1984年5月1日前出生),42周岁以下(1972年5月1日后出生),已婚,男女不限,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3、二年以上文职工作经历,会熟练操作OFFICE软件及处理相关文字资料;
4、身体健康;
5、家庭住址属南浔镇区。
二、招聘方法
1、报名。通过公告形式,在市劳动力市场发布公告。6月4日前,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学历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免冠2寸照3张,到湖州市南浔区国家税务局3楼307办公室(嘉业路888号)进行资格初审。
2、面试。经初审合格后,参加面试。
3、考察。由区局人事教育科组织对报名人员基本情况进行考察,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4、聘用。考察合格后,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次月正式聘用。
5、正式聘用者与中介机构湖州雷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用工合同,采取劳务派遣方式参加湖州市南浔区国家税务局工作。
三、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为年收入不低于30000元(含单位缴纳“五险”部分及各类奖金)。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冯女士,联系电话:0572-3069007
湖州市南浔区国家税务局人事教育科
2014年5月8日
温馨提示:
《湖州市南浔区国家税务局档案管理员(非在编)招聘登记表.doc》来源于南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最近更新2014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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