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有关单位:我校2014年辅导员和管理人员第二批招聘工作已经结束,基于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将采用双向选择的方式确定应聘人员的工作单位。请有计划指标的用人单位根据《2014年长安大学辅导员需求情况表》和《2014年长安大学管理人员需求情况表》自行联系应聘人员,同时人事处通知各应聘人员根据《2014年长安大学辅导员需求情况表》和《2014年长安大学管理人员需求情况表》与其意向用人单位联系,应聘人员和用人单位双方在工作岗位达成一致意见并经学工部、人事处同意后签订《辅导员工作协议书》(一式四份,应聘人员、学院、学工部和人事处各持一份)或经人事处同意后签订《管理人员工作协议书》(一式三份,应聘人员,用人单位和人事处各持一份)。
要求:
1、应聘人员和用人单位在双向选择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必须与所进单位专业相同或相近;
2、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和用人单位专业确实不能满足第1条要求时,可跨专业选择;
3、用人单位在选择应聘人员时,可根据用人单位已有人员性别比例,优先选择性别缺口较大的人员;
4、请应聘人员和用人单位于2014年7月1日前签订《辅导员工作协议书》或《管理人员工作协议书》,逾期未签订协议的人员和用人单位由人事处统一协调分配。
人事处
2014年5月26日
温馨提示:
《辅导员工作协议》《管理人员工作协议书》来源于长安大学网,最近更新2014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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