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管理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掌握管理学、经济学、心理学、社会学方面的学科知识,具备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团队精神、社会责任意识以及国际化视野的,全面而系统地掌握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理论、方法与技术,能在企事业单位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以及相关研究工作的工商管理学科高级专门人才。
二、培养特色与要求
(一)培养特色
本专业学生在校期间通过大量的管理案例教学、实验教学、管理模拟及社会实践活动,接受人力资源管理方法与技能方面的综合训练,具有分析和解决人力资源管理实际问题的能力。该专业培养的学生在人力资源测评、招聘管理、培训管理、绩效管理、薪酬管理以及劳动关系管理等方面接受了系统的理论学习与实践锻炼,具有较强的分析与解决企业组织人力资源管理问题的能力。
(二)培养要求
1.政治素质、专业素质、人文素质结构合理,具备适应市场经济条件的生存能力和竞争能力;
2.掌握管理学、经济学、心理学及社会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3.系统掌握人力资源管理理论、方法与技术技能,熟悉我国人力资源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4.掌握人力资源管理定性和定量分析方法以及信息网络技术在人力资源管理活动中的应用技能;
5.具备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人际沟通、组织协调及创造性开展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能力;
6.了解本学科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掌握文件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初步科学研究能力。
三、学制与学位
本专业基本学制为四年,并实行3-6年弹性学制。
凡依照培养方案提前修完全部课程并取得相应学分,符合毕业条件者,允许提前毕业(修业年限不得少于3年)。学生在符合有关规定的条件下,可延长在校学习期限,但不得超过两年延长期。
学生在规定的学制内修满学分,经考核成绩全部合格,发给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安徽财经大学普通本科学生学士授予办法》规定,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考核成绩不合格者,按学校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理。
在弹性学制内学生可以选读双专业、双学位。
四、毕业学分要求
160学分。总学时:143×17=2805,每学期第九周为期中考试、素质拓展活动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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