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学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旨在培养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和满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需要,具备科学素养和诚信品质,掌握经济学、管理学、法学等基本理论,具备会计学、审计学、财务管理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具有国际视野,富有创新意识和开拓精神,能在工商企业、金融机构、会计师事务所、政府及非营利组织从事会计与管理工作的应用型、复合型高级专门人才。
二、培养特色与要求
会计学专业培养强调理论与实务相结合及综合素质,通过本专业教学计划所规定的学习,学生应达到以下要求: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
2.具有敬业爱岗、诚信守法品质;具备人际沟通、团结协作和社会活动的能力。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公德和会计职业道德;
3.具有一定的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基本理论知识,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以及相邻专业的基本知识,了解本专业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具有独立获取知识、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
4.掌握一门外国语,能较熟练地阅读本专业外文书刊、资料,并有一定的笔译和听、说、写的能力;掌握计算机应用基础知识,通过相关大学生计算机知识考试;
5.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独立思考、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具有一定的调查研究、科学写作和实际工作能力。
三、学制与学位授予
本专业基本学制为四年,并实行3~6年弹性学制。
凡依照培养方案提前修完全部课程并取得相应学分,符合毕业条件者,允许提前毕业(修业年限不得少于3年)。学生在符合有关规定的条件下,可延长在校学习期限,但不得超过两年延长期。
学生在规定的学制内修满学分,经考核成绩全部合格,发给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安徽财经大学普通本科学生学士授予办法》规定,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考核成绩不合格者,按学校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理。
在弹性学制内学生可以选读双专业、双学位。
四、毕业学分要求
160学分。总学时:143×17=2431,每学期第九周为期中考试、素质拓展活动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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