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管理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旨在培养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和满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需要,具备科学素养和诚信品质,掌握经济学、管理学、法学等基本理论,掌握会计学、金融学、财务管理的知识和方法,具有从事企业投资、筹资、日常资金运营和财务决策、计划、控制、分析、评价等能力,具有国际视野,富有创新意识和开拓精神,能够胜任工商企业、金融机构、政府及非营利组织、中介机构从事理财、金融、管理咨询及会计管理工作的应用型、复合型高级专门人才。
二、培养特色与要求
财务管理专业培养坚持理论与实务相结合,强调应用能力、综合素质和国际视野的训练,通过本专业教学计划所规定的学习,学生应达到以下要求: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具有为人民服务的奉献精神,为国富民强而奋斗的远大志向和社会责任感;
2.掌握会计学、审计学、财务管理学、企业管理学和经济学和法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3.掌握财务管理学的定性、定量分析方法;
4.具有较强的语言与文字表达、人际沟通、信息获取能力以及分析和解决财务实际问题的基本能力;
5.熟悉与财务管理相关的方针、政策、法规;
6.了解本学科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
7.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财务管理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三、学制与学位授予
本专业基本学制为四年,并实行3~6年弹性学制。
凡依照培养方案提前修完全部课程并取得相应学分,符合毕业条件者,允许提前毕业(修业年限不得少于3年)。学生在符合有关规定的条件下,可延长在校学习期限,但不得超过两年延长期。
学生在规定的学制内修满学分,经考核成绩全部合格,发给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安徽财经大学普通本科学生学士授予办法》规定,授予经济学学士学位。考核成绩不合格者,按学校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理。
在弹性学制内学生可以选读双专业、双学位。
四、毕业学分要求
160学分。总学时:143×17=2431,每学期第九周为期中考试、素质拓展活动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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