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统一安排,为做好学校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工作,按照《关于2014年人才招聘工作的通知》(青大校人字[2014] 31号)文件要求,为做好学校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专业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2014年5月29日—2014年6月2日,各院系部制定专业考核工作方案;
(二)2014年6月3日中午12:00之前,将工作方案报送至校组织人事部审核;
(三)2014年6月3日下午2:30在校行政楼A区三楼会议室召开2014年公开招聘专业考核工作布置会,要求有关院系部主要负责人参会;
(四)2014年6月4日—2014年6月12日,各院系部组织实施专业考核。
二、有关要求
(一)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科学制定专业考核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在考核过程中,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杜绝不公正、不规范、不严肃的现象出现,确保考核工作圆满完成。
(二)由各有关单位负责做好应聘人员现场资格审查工作,资格审查严格实行“谁审核、谁负责”,因审核工作失职或违反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各有关单位及时通知应聘人员参加专业考核,告知其考核的时间、地点、内容以及现场资格审查的有关要求,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做好专业考核工作。
(四)应聘人员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的证件材料
1、有效二代身份证、毕业证件(毕业证、学位证)、招聘公告中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等证件材料的原件。
2、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读院校学籍管理部门开据的毕业证明材料和学生证,并告知本人必须在2014年7月31日前提供符合条件的毕业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3、毕业证书遗失的,应提供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五)2014年6月13日中午2:00之前,将所有应聘人员专业考核的评分表以及本单位确定的面试人员名单附专业考核成绩,上报材料要求单位负责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后报校组织人事部。
2014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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