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2014年全国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及考试培训工作的通知
来源:天津市统计局网 阅读:827 次 日期:2014-06-03 14:5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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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家统计局教育中心(教育函[2014]6号)《关于做好2014年度全国统计从业资格工作的通知》的精神,天津市统计局就做好我市2014年统计从业资格工作提出如下几点要求:

一、严守考试纪律,确保考试顺利完成

2014年全国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日期为9月21日,具体考试时间为:9:00—11:00,〈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14:00—16:00,〈统计法基础知识〉。

根据国家统计局教育中心要求,各区县统计局及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安全保密管理规定》、《天津市统计从业资格考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相关规定,认真开展保密教育工作,强化保密意识,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试纪律。市统计局与各区县统计局主要负责人签订及考试场所责任人要签订保密责任书,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确保考试工作顺利完成。

二、围绕统计重点,提高基层统计人员知识水平

各区县统计局及相关单位,开展2014年度全国统计从业资格工作旨在提高统计人员的素质,特别是要提高基层统计人员统计知识及统计工作实务,统计法律方面的知识,保证统计数据质量,提高基层统计人员工作水平。

三、依法检查统计,不断完善相关工作

各区县统计局,要充分利用统计执法检查这一有效途径,积极推进对统计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的检查工作,进一步提高统计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率,为统计数据及时、准确的提供人才资源的保障。

四、加强培训管理,科学指导培训工作

1、全市考试工作统一由天津市统计教育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各区县统计局负责培训管理工作。

2、凡没有取得统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企事业单位,国家机关专职或兼职的统计人员,都应报名考试取得统计从业资格证书。参加考试学员可自愿参加培训。

3、各区县统计局应委托的培训机构,必须经过天津市统计教育中心审核同意并具有行政教育部门批准,有培训资质的机构负责培训。

4、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统一使用国家统计局指定的专用教材。

5、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培训采取面授辅导,可以半脱产方式进行,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多种培训方式,面授时间应不少于80课时。

6、培训课程及费用。

(1)《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2)《统计法基础知识》

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培训费指导价每人300元(不包括教材费)。

五、报名办法和报名时间安排

1、报名办法:今年是按照《全国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系统》网上直接报名参加考试。

报名网址:http://www.tjcyzg.org

2、考试报名和培训报名时间:2014年6月1日---6月30日。报考学员在网上申请报名,在提交完个人信息后(注意网上弹出的信息”现场确认时间和地点”),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现场确认,确认后报考生效.

3、联系方式:天津市统计教育中心天津市统计局附楼201室。

联系电话:27312830

联系人:樊瑞宝

2014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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