砀山县人民医院新院区搬迁启用在即,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技术人员,现就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核、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具体岗位计划详见《砀山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技术人员岗位需求及具体要求》,部分专业岗位分批招录。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年龄条件”中如“30周岁以内”为“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报考条件”中有工作经历年限要求的,按足年计算,截止时间为2013年12月3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应届指2014年毕业);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步骤和程序
(一)发布公告:公示时间为2014年6月5日(星期四)—6月11日(星期三)
(二)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4年6月12日(星期四)—6月16日(星期一)上午7:30—11:3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县医院对面尚一特大酒店
3、报名注意事项
⑴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或公安机关统一制式的带有照片的户籍证明(须加盖户籍专用章),临时身份证不能用于本次报名、考试和资格复审〕、毕业证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专业须与报考岗位专业相符,本人近期免冠同底版1寸彩照4张进行现场资格确认,资格确认后填写《2014年度砀山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信息表》、诚信承诺书。
⑵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考试考核费120元,体检费180元。
⑶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三)资格初审与体检
成立证书审核组对所有证书进行严格的初步审核审查。
体检时间及办法:体检时间:2014年6月17日(星期二)—6月19日(星期四),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规定,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内容和规程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或行业的体检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自体检结果公布之日起3日内本人可书面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资格初审与体检合格者参加笔试、考核及面试。
(四)统一笔试
1、医疗、护理、医技(药剂、影像、超声、检验、心电、脑电、内镜、病理)笔试以各专业为准,其他岗位采取结构化笔试(类似 )。
2、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于6月23日(星期一)—24日(星期二)在原报名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3、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五)考核及面试
考核及面试满分成绩为100分。根据不同岗位的专业特点,采取技能考核及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及潜能。
(六)成绩合成及公示
考生的考试最终成绩依据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5∶5比例计算,其中护理岗位依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技能操作成绩按5∶2∶3比例计算。合成后的成绩进行公示。
(七)拟聘人选公示
笔试面试结束后,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凡证件有问题并经查实者一律取消录取资格。公示结束后,如有人员放弃,依次递补。
五、其他有关事宜
1、依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皖政办[2014]6号文“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巩固完善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意见”精神,对于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可经批准的简化程序招聘、引进。
2、县人社局、县编办对本次招聘工作各环节进行全程监督。
3、本次招聘的笔试、面试均不指定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4、本次招聘的所有相关信息均通过县政府网站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5、本公告由砀山县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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