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间安排。报名工作结束后,计划在7月16日至8月底之间开展筛选工作。
二、面试资格筛选工作的组织实施。由柳州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实施。
三、开考的比例。所有报名人员均须通过筛选方可进入面试
四、筛选工作主要采取专业化实验室操作测验法。所有考生需按柳州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要求按时参加兽医实验室操作测验。如不按时参加测验的又无正当理由的则取消本次面试资格,本次测验记为零分。
五、本次兽医实验室现场测验的内容包括:病原PCR或RT-PCR检测、血凝抑制试验和ELISA试验。
六、测验方式和评分标准:测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面试人选。病原PCR或RT-PCR检测、血凝抑制试验、ELISA试验均采用盲样检测,各5份样品,根据检测结果的吻合程度进行评估。其中病原PCR或RT-PCR测试和ELISA试验一个样品吻合得6分,不吻合的得零分,依此类推;血凝抑制试验一个样品完全吻合的得6分,相差1个滴度得5分,相差两个滴度及以上或做不出的得零分,依此类推。以上3个试验合计90分。动作麻利,摆放整齐,桌面整洁、地面干净,试剂耗材使用合理,注意个人防护得10分,其余酌情扣分。
七、筛选人员组成。由本局和柳州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共同实施,其人员由本局和柳州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共同组成,包括柳州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部分实验室人员。筛选人员由5人组成。
八、筛选结果评定:每个筛选工作人员对每个考生进行独立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下3个的平均分为该考生的最终得分。
九、根据考生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名,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筛选通过人数未达到招聘人数3倍的,由本局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处理意见,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核准后能开考的继续面试;本局决定不开考或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批准开考的,由柳州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及时告知报考人员。
十、筛选成绩在本局和柳州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工作区域公布。同时由柳州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电话告知考生本人。
十一、所有考生都可通过报名时的联系电话查询成绩,如有异议可向本局投诉。投诉电话为:2859003。地址:柳州市城中区潭中东路66号桂中大厦七楼柳州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办公室。
以上工作完成后,面试资格筛选工作结束。
柳州市水产畜牧兽医局
2014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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