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因句容市人民检察院工作需要,特面向全市公开招录速录员及食堂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公开招录的职位、范围及条件
(一)、招录职位及名额:速录员3名、食堂工作人员(二厨)1名
(二)、招录范围:全市范围内适龄青年。
(三)、招录条件:
1、招录速录员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热爱法律工作,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受到党纪、政纪、刑事处分记录;
(2)年龄在31周岁以下(1981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3)具有法律或中文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4)具有一定文字水平;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2、招录食堂工作人员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热爱法律工作,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受到党纪、政纪、刑事处分记录;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3)会烹饪、配菜;
(4)身体健康。
二、招录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4年6月20日17时止。
2、报名方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相结合的办法。本人填写报名表,现场报名者到句容市人民检察院政治处(节假日除外),网上报名者发送至电子邮箱:jrsjcy@163.com。
3、报名者提供以下资料:
(1)个人报名表(含本人基本情况、工作简历);
(2)学历、学位等各类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
(4)近期正面二寸免冠彩照;
网上报名者应将以上相关资料电子版(相关证书及身份证需扫描)发送至指定邮箱。
(二)初选评价:对报名人员的学历、身份等情况进行初选评价,根据初选评价情况确定考试人员。
(三)资格审查:对确定考试的人员组织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核对原件(报名时已提供原件者不再核对)。经资格审查,不符合招录条件者取消招录资格,符合招录条件者发给考试通知。
(四)考试:
1、速录员考试方式: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总分为100分,其中笔试占50%,计算机操作占10%,面试占40%。笔试及计算机操作主要测试文字写作及计算机系统应用等综合能力;面试主要测试口头表达、反应、组织协调能力、举止仪表、精神面貌等。
2、食堂工作人员考试方式:
通过现场操作的形式考察应聘者烹饪及配菜水平。
(五)考察:
1、速录员考察程序:
综合成绩前3名者列入考察对象,确定考察对象后,通过调档、向所在单位、学校、户籍所在派出所实地了解等方式进行考察。
2、食堂工作人员考察程序:
现场烹饪及配菜表现优异者列入考察对象,确定考察对象后,通过调档、向所在单位、学校、户籍所在派出所实地了解等方式进行考察。
(六)体检:按招录计划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的,予以递补。
(七)录取:体检合格,研究确定拟录取人选,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手续。
(八)待遇:工资有基本工资、学历补助、岗位技能补助、工龄补助、满勤补助、其他补助组成,单位按规定购买五险。不提供食宿。
三、其它事项:
(一)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确定考察对象后,如出现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予以递补。
四、联系方式
地址:镇江市句容市人民检察院政治处
联系人:邸宪刚 电话:0511—87262437。
邮箱地址:jrsjcy@163.com
本《公告》及其他未尽事宜由句容市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句容市人民检察院
二○一四年六月六日
温馨提示:
《速录员报名表和食堂工作人员报名表.doc》来源于句容市人才网,最近更新2014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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