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湖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3年计划草案报告
来源:湖北人事考试网 阅读:1072 次 日期:2014-06-07 13:3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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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年湖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3年计划草案的报告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2012年湖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3年计划草案,请予审查,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2年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2012年是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以来我省经济发展比较困难的一年,也是攻坚克难、逆势奋进的一年。面对年初以来外部环境复杂多变、有效需求不足、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等严峻形势,全省上下坚持“五进”方针,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宏观调控政策和省委、省政府各项部署,全面实施省十一届人大第五次会议批准的年度计划,努力破解发展难题,培植发展后劲,增强发展动力,提升发展质量,全省经济增速虽较去年小幅回落,但稳定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适度较快增长的总体态势没有改变,“快于全国、中部靠前”的发展格局没有改变。尤其是三季度以来企稳态势渐趋明显,积极因素逐步增多,全年呈现经济增长缓中趋稳、结构调整加快、内生动力增强、物价水平稳定、人民生活改善的良好局面。经济社会发展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一元多层次战略全面推进,区域发展格局出现新变化

全省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在各地召开的现场办公会、三级干部会议精神,迎难而上、干事创业激情高涨。特别是近几个月,各地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抢抓国家宏观政策预调微调机遇,奋力推进“五个湖北”建设,推动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的力度进一步加大。一是“两圈一带”总体战略全面推进。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提质提速,一体化进程加快,综合配套改革稳步实施。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十二大重点工程进展顺利,圈域投资、消费、财政收入、利用外资等增速均快于全省平均水平。长江经济带开放开发全面推进,呈现沿江产业加速集聚、沿线城市融合发展的良好态势。二是市县经济亮点纷呈。“一主两副”中心城市带动作用增强,主要指标在全国位次继续前移,黄石、孝感、荆门等市经济总量超过千亿元,全省过千亿的城市达到8个。县域经济占全省总量的56.7%,大冶市成为近年来我省首个入围“全国百强县”的县市。城镇化率达到53.5%,同比提高1.7个百分点。三是试点示范建设提速。“一红一绿”两个试验区、黄石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鄂州综合改革示范、“荆州壮腰”工程、荆门“中国农谷”等重点区域改革创新和试点示范工作全面推进。四是区域发展更趋协调。大别山、武陵山、秦巴山、幕阜山四大片区集中连片扶贫开发全面展开,丹江口库区移民工作顺利完成,新一轮援疆援藏工作成效明显,黄梅小池开放开发强势启动。脱贫奔小康试点、“616”工程、“1+1”对口帮扶等工作取得重要成果。经过全省上下共同努力,全省经济保持较快增长态势,全年实现生产总值22250.2亿元,跃居全国第九位,增长11.3%,增幅高于全国3.5个百分点,连续9年增速超过10%。人均生产总值突破6000美元。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达到1823亿元。城乡居民收入分别达到20840元和7852元,其中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幅连续三年高于城镇居民收入。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2.9%,增幅回落2.9个百分点。

(二)产业基础不断巩固,结构调整步伐加快

农业生产形势稳定。全年粮食增产10.7亿斤,总产达到488.4亿斤,实现“九连增”。油菜增产6.2万吨,总产达226.6万吨,连续17年保持全国第一。蔬菜增产80万吨,生猪出栏突破4000万头,水产品总产量达到392.5万吨。农业生产方式转变加快,农业产业化取得新进展,预计全年农产品加工业总产值达到9000亿元,与农业总产值之比达到2:1;农村家庭承包土地流转面积758.1万亩,占总耕地面积的15%;21%的农户参与农民专业合作社;11项农机化水平主要指标进入全国前10位;农产品质量安全总合格率达到98.8%。

工业增速放缓但结构调整加快。受市场需求不足等因素影响,我省工业经济增速较去年同期下降5.9个百分点,但下半年尤其是四季度以来,工业经济企稳回升态势明显,工业品产销率保持在97%以上,工业当月用电量连续4个月保持正增长。过千亿元的产业总数达到11个。全年工业企业利润总额达1602.9亿元,增长10.6%。全年完成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9552.4亿元。工业结构调整加快,整体呈现“四个快于”的特点:即轻工业增长快于重工业,轻工业增加值增长20.1%,快于重工业8.1个百分点,轻重工业比调整为34.6:65.4;消费品工业增长快于原材料和装备制造业,消费品工业增加值增长20%,分别快于原材料和装备制造业6.5、8.1个百分点;高新技术产业增长快于工业增幅,全年高新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增长19.0%,快于全省工业增速4.4个百分点;民营工业增长快于工业增幅,全省非共有工业产值增长24.6%,增幅快于全省规模以上工业6.3个百分点。

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全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出台实施,七大领域培育和发展势头良好。光电子信息产业在全球产业分工中占有重要地位,生物产业规模过千亿元,部分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产业形成较强优势,节能环保产业快速发展,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发展取得新成果,电动汽车的研发、产业化和推广处于全国前列。技术交易吸纳规模超过输出规模,我省成为全国重要技术吸纳地之一。创新体系建设取得新进展,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502家,新增国家和省级企业技术中心56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工程(重点)实验室99家。高新技术企业达到1570家。全年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达到2960.4亿元,增长18.6%,占生产总值比重达到13.3%,比上年提高1.4个百分点。

服务业稳步发展。全年第三产业实现增加值8210.9亿元,增长10.8%。江汉区国家服务业改革试点和12个省级服务业改革试点加快推进。文化创意产业高速增长,全省动漫关联企业发展到150余家,较2009年翻两番,文化产品出口居全国第四位。现代物流业加快发展,首批61家省重点物流企业得到认定,预计全省物流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3%以上。旅游业快速发展,全省旅游总收入、总人数分别达到2629.5亿元、3.45亿人次,同比分别增长32%和26%,5A级景区增至6家,旅游业综合竞争力上升到全国第九位。

(三)内需拉动作用加强,出口增速明显回落

投资持续快速增长。“重大项目建设年”活动取得明显成效,全年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6504.2亿元,同比净增3572.4亿元,总量居中部第二位。投资结构明显改善,产业投资带动作用强劲,一、二产业完成投资分别增长54.3%、31.8%,其中高新技术产业完成投资增长70.5%,高于全省投资增速42.9个百分点。市场投资拉动作用增强,民间投资占全省投资比重达到66%,同比提高3.6个百分点。重大项目支撑作用增强,全省重点项目完成投资2632.3亿元,在建亿元以上重大项目4960个,完成投资8729.6亿元,同比增长46.6%,其中新开工亿元以上重大项目完成投资5017.9亿元,同比增长91%。

消费平稳增长。全年实现消费品零售总额9196.8亿元。粮油食品饮料烟酒类、服装鞋帽纺织类和日用品类消费保持20%以上增速。由于消费刺激政策逐步退出和房地产增长放缓,家电、音像器材、家具及装潢材料等零售额增速同比下滑。农产品流通体系进一步完善,形成了两湖绿谷、白沙洲、四季美等3个交易规模过百亿的批发市场,163个交易规模过亿元的农批市场,其中两湖绿谷交易额突破320亿元。

外经外贸喜忧参半。全年实际利用外资56.7亿美元,同比增长21.7%。服务贸易进出口增长40.5%以上。对外承包工程完成营业额、外派劳务人员分别增长12.2%和41.8%,均居全国前列。受外需持续低迷、出口退税政策调整等影响,钢铁、船舶、显示器等传统优势产品出口明显下滑,机电、农产品出口增速放缓。全年实现进出口总额319.6亿美元,同比下降4.8%,其中出口194亿美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四)要素保障总体稳健,发展后劲不断增强

金融支持力度加大。全年新增贷款2819亿元,同比多增277.1亿元。成功举办三次重点项目与金融机构对接会,协议融资2078.2亿元,同比增长1倍以上。市场化融资取得突破,10家企业在境内外挂牌上市或通过证监会审查,首发和上市公司再融资合计282. 5亿元,同比增长30%。争取国家核准发行17只企业债券,募集资金171亿元。东湖“资本特区”建设提速,中小企业私募债试点顺利获批并启动。争取中央投资220亿元,比去年增加近20亿元。

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成效明显。35条高速公路在建,建设里程超过2500公里。汉鄂高速建成通车,至此,武汉至周边7条高速出口路全部通车,武汉至周边城市1小时交通网正式形成。汉宜铁路、北京到武汉高铁建成运营,蒙西至华中地区煤运铁路通道开工建设,武汉轨道交通2号线建成运营。武汉天河机场三期开工建设。武汉新港项目加快推进。全年铁路新增营运里程425公里,总里程达到3754公里。新改建农村公路1.2万公里,超年初计划2000公里。三峡地下电站27号、29号机组、潘口水电站1号、2号机组、蒲圻电厂二期工程3号机组、汉川电厂三期工程5号机组等电源点建成投产或并网发电,全年新增发电装机容量473万千瓦,总装机达到5787万千瓦。引江济汉、兴隆水利枢纽、荆南四河堤防、荆江大堤综合整治等重大水利工程进展顺利。

人才、土地等要素支撑加强。累计从海外引进“千人计划”专家114名,人数居全国第四位。全年争取可用地计划达到2.5万公顷,总量居全国第六位,省重点项目用地做到应保尽保。

(五)节能减排加快推进,环境保护得到加强

节能工作顺利实施。严格落实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六大高耗能行业增长低于全省工业增速1.9个百分点。预计全年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3.5%以上。

减排工作进展顺利。低碳试点工作扎实推进。全省共实施减排项目718个,设市城市污水处理率达84.5%,全年新增生活污水处理能力75万吨/日。对733个行政村进行环境连片整治。预计全年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和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均可完成国家下达减排任务。

环境质量保持稳定。主要河流水质良好,长江、汉江干流水质保持为优。重点城市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在全国率先实施省级环境空气质量实时发布,启动武汉市PM2.5研究性检测数据实时发布。全省17个市州城市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的比例同比上升5.9个百分点。森林覆盖率提高到38.4%。

(六)改革开放不断深化,民生保障持续改善

重点领域改革稳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推进,“四减五制三集中”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继续深化,20个试点地区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步伐加快,信息化建设走在全国前列。阶梯电价改革稳步实施。湖北获批全国第二批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东湖高新区获批并启动全国“新三板”试点。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稳步推进。市场主体发展加快,全省新增市场主体62.8万户,总量达255.2万户。

对外开放不断拓展。引进省外资金实际到资5040亿元,增长49.3%。来鄂投资的境外全球500强企业新增12家,累计达到105家,居中部第一。新增葛店、孝感、十堰3个国家级开发区,国家级开发区总数达11家,数量居中部前列。长江中游城市群建设纳入国家规划,与湖南、江西两省成功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交通、旅游、商务、科技等领域合作启动实施。与俄罗斯伏尔加河流域城市群的合作、与湖南联合打造的洞庭湖生态经济区、龙山-来凤经济协作示范区等稳步推进。

民生持续改善。全省有13个城市分别列入国家和省级创业型城市创建范围,全年城镇新增就业超过年初计划15万人。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工33.43万套,开工率达到101.2%,竣工20.66万套,竣工率达113.3%,均超额完成国家和省下达的建设任务。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和新农合参合率分别达到95%以上和98.7%。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综合参保率超过90%。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保门诊统筹制度,启动异地就医联网结算试点。全年民生支出同比增长19.1%,其中教育、文体、保障性住房等公共支出分别增长48.6%、31.2%和35%。

初步统计,全省生产总值增长11.3%,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7.6%,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6%,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长19.4%,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3.4%,农民家庭人均纯收入增长13.8%,城镇新增就业人数79.99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3.83%,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5.8‰左右,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涨幅为2.9%,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二氧化碳排放量和四项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均可完成国家下达任务。年初确定的计划目标除出口(计划增长10%,实际下降0.6%)和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计划增长15%,实际增长14.6%)外,其余指标均可完成或超额完成。

在复杂严峻的形势下取得以上成绩来之不易。这充分证明省委、省政府对形势的判断是科学正确的,采取的举措是及时有效的。这些成绩是全省人民和衷共济、克难奋进的结果,是省人大、省政协有效监督和大力支持的结果。

过去的一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还有一些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一些新情况、新问题需要引起高度重视。

第一,经济下行压力没有根本缓解。有效需求不足成为制约经济增长的主要因素,地区生产总值同比增速经历连续10个季度下滑。外需市场疲软与国内市场有效需求不足叠加,传统增长动力减退与新兴增长动力不足叠加,经济企稳回升的基础还不稳固,可能进入一个较长的调整期。

第二,结构性矛盾依然比较突出。内需与外需不协调,全省固定资产投资和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快速增长,出口却出现负增长;投资与消费不协调,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低于投资近30个百分点;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不协调,金融行业利润保持较快增长,而实体经济尤其是传统行业面临较大困难;发展与转型不协调,新兴产业基数偏小,新上项目中传统行业仍占较大比重,部分高耗能产业有所反弹;区域发展不协调,生产要素向中心城市聚集,县域经济发展受到资金、能源等要素制约较明显。

第三,企业生产经营比较困难。突出表现在订单减少、成本增加、融资困难。产业结构抗风险能力不强,工业企业人工成本、财务费用和管理费用分别增长22%、39%和20%以上,但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指数累计仅上涨0.3%,比上年同期回落6.3个百分点,全年工业利润总额增幅同比下降18.7个百分点,工业企业亏损面达到11%,同比扩大1个百分点。实体经济困难,给财政增收、居民收入增长带来的压力明显加大。

第四,外部环境不确定性增加。欧盟、美国的贸易保护政策影响我省钢铁、光伏等产业发展。出口退税政策调整对我省农产品出口带来新的挑战。受全球流动性过剩、美国粮食减产等传导因素影响,国内物价上涨压力犹存。

二、2013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

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大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之年,是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的重要一年。做好2013年的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保持持续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对于加快建设“五个湖北”,加快构建重要战略支点意义重大。

(一)2013年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2013年我省的发展环境依然严峻复杂,新的机遇和挑战并存。一方面,世界经济复苏前景不明朗,主要经济体增长动力依然较弱,欧洲债务危机仍在深化,美、日等主要经济体面临“财政悬崖”考验,国际贸易投资保护主义进一步强化,发达国家通过实施宽松货币政策等转嫁风险的意图明显。地区争端不断,南海、东海局势错综复杂。世界银行预计2013年世界经济增长2.4%,比原先预期调低0.6个百分点。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经合组织对2013年全球经济增长的预期都不乐观。国内市场有效需求不足,结构性矛盾日益突出,经济稳定回升的势头还不稳固,区域之间的竞争也呈现加剧态势。另一方面,2013年我国将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以提高经济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坚持将扩大内需作为战略基点,通过适当扩大赤字规模、增加中央预算内投资、增加信贷投放等一系列政策措施,进一步增强消费和投资对扩大内需的基础性、关键性作用,努力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同时将着力推进城镇化,大力发展民间投资,加快重点领域改革,不断释放扩大内需的潜力,增强经济发展动力活力。2012年9月份以来,我国制造业采购经理人指数(PMI)呈现逐步回升势头,投资、消费、财政收入等主要指标止跌回升,近期资本市场也出现回暖态势,体现经济企稳预期正在增强。另外,国家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向纵深发展,中部板块加快崛起的强大气场正在形成,我省一元多层次战略体系全面推进,多极增长、多点支撑的格局已定,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四化”协调发展的态势已成,推进跨越式发展、加快构建战略支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势头强劲,“黄金十年”是大有作为的战略机遇期,保持较快的经济增速依然可期。

因此,做好2013年经济社会发展工作,要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既充分估计存在的挑战和风险,未雨绸缪、沉着应对,又牢牢把握机遇和优势,坚定信心、乘势而上,切实做好在更为复杂困难条件下推动跨越式发展的准备工作。

(二)做好2013年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总体要求

做好2013年工作,必须将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对形势的分析判断上来,统一到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十届二次全会暨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的决策部署上来,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为中心,进一步扩大有效需求,进一步调整经济结构,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放,进一步强化创新驱动,努力保持物价稳定,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积极推进“四化”协调发展,奋力加快“五个湖北”建设,实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以湖北之“竞进提质”服务全国“稳中求进”的大局,为加快构建重要战略支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坚实基础。

(三)2013年的主要发展目标

2013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为:

——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0%;

——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4%;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0%以上;

——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4%以内;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5%;

——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长12%以上;

——外贸出口总额增长5%;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均增长10%以上;

——城镇新增就业6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6%以内;

——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5‰以内;

——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二氧化碳排放量均下降3%,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的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

三、2013年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着力扩大内需

1、努力保持投资持续、健康、快速增长。一是积极争取中央投资。紧跟国家投资政策导向,深化前期工作,加大衔接争取力度,按照事权划分原则落实地方配套资金,确保争取中央投资总额稳中有增。二是加强项目前期工作。实施“重大项目接续工程”,做好“十二五”规划和“五个湖北”建设项目的策划、更新、推进和实施,充实完善重大项目库,重点加强水利工程、交通基础设施、城市基础设施、农村电网、产业发展项目策划工作,确保重大项目储备充足、有序接续。三是加快重点项目建设。落实重点项目管理责任制,将“重大项目建设年”活动的各项举措常态化。开展“重大项目衔接争取月”活动,争取一批事关全省长远发展的重大项目得到国家批准和支持,争取新开工一批重大项目。举办重大项目银企对接会,落实优先供地、“绿色通道”等优惠政策。进一步优化项目建设环境,确保重点项目建设顺利进行。四是扩大民间投资。落实国家和省鼓励民间投资发展的各项政策。支持民间资本参与铁路、市政、能源、电信、金融、文化、卫生、教育、科技等领域建设。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国企改组改制,采取直接投资、特许经营、股权融资、融资租赁、BT、BOT等方式参与项目建设。推进一批民间投资示范工程,帮助民间投资项目解决推进实施过程中的突出问题。五是加强项目监管。完善并落实重大项目社会风险评估机制和政府投资项目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加强项目建设监督检查,研究制定固定资产投资考核办法,完善奖惩措施,提高投资质量和效益。力争全年投资总量突破2万亿。

2、不断扩大消费需求。抓好国家推广节能产品和新能源汽车、鼓励节水产品和家庭自给式太阳能产品消费等政策的落实。大力扶持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抢抓节假日小型客车高速公路通行费减免政策实施机遇,着力解决交通、餐饮、住宿、导游服务等瓶颈制约,加快完善和规范旅游中介、信息发布、消费维权等配套服务,促进旅游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推动商业网点规划编制,引导商业网点合理布局。加强商贸流通、宽带网络等消费基础设施建设,支持网络购物等新型消费业态发展,培育新的消费增长点。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编制全省信用体系建设实施规划,实施重点领域信用建设示范工程,在“一主两副”中心城市和部分市州启动省级信用城市试点工作。力争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过万亿元。

3、做好经济运行调节。加强经济运行监测预警,完善全省经济形势分析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制定运用多种方式调节经济运行的政策措施。做好煤、电、油、运等运行调节。

4、保持物价总体稳定。健全和落实重要商品收储、价格调节基金、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等制度,适当扩大猪肉储备和化肥淡季商业储备规模,保障市场供应。加强粮棉油仓储物流设施建设,加快发展冷链物流,支持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清理涉企和涉及民生领域的不合理收费,强化价格监管,合理引导社会预期。落实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二)着力推进一元多层次战略体系

1、统筹推进“两圈一带”战略。推进“两圈一带”各专项规划确定的重点工程建设和重大改革试验。加大武汉城市圈在“五个一体化”方面的改革创新和整体推进力度,在先行先试和互动融合发展上迈出更大步伐。加强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十二大重点工程等基础设施及配套服务建设,推进以“一江两山”为重点的十大旅游区、“绿色幸福村镇”示范建设以及文化产业化工程,加强清江流域、大洪山等旅游资源整合,建设美丽鄂西。加快推进长江中游航道建设前期工作,科学引导沿线园区和城市建设,推动沿江兴业、以港兴园、环水兴城,把长江“黄金水道”打造成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黄金走廊”。加快黄梅小池滨江新区建设,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推进跨江跨区合作。

2、强化各大平台建设。大力推进武汉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武汉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建设,进一步提升产业层次,做大经济总量,完善城市功能,增强综合竞争力,努力把武汉建设成国家中心城市。推进襄阳、宜昌加快完善城市布局,提升整体实力,增强省域副中心城市功能。推进荆州大力实施“壮腰工程”。推进荆门加快“中国农谷”建设。推进鄂州城乡一体化试点、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推进黄冈、恩施等地加快“一红一绿”两个试验区建设。支持黄石、十堰、孝感、咸宁、随州、仙桃、潜江、天门、神农架林区等地按照省委、省政府确定的战略定位,突出特色,做强支柱产业,做大总量,加快发展。

3、积极推进互动合作。用好“部省合作”平台,营造良好政策环境。推进以武汉城市圈、长株潭城市群、环鄱阳湖生态经济区、江淮城市群为核心的跨省合作,加快长江中游城市群建设,争取国家尽快启动研究编制《长江中游城市群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加快区域一体化发展进程。会同湖南、安徽、河南等省做好武陵山经济协作区、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大别山革命老区振兴的规划编制、项目推进和政策争取工作,争取大别山革命老区振兴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积极推进省内城市之间互动合作,加快沿江两岸以及毗邻地区一体化发展步伐。

(三)着力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1、加快改造传统工业。进一步壮大产业总量,提升发展质量。以实施“两计划一工程”为重点,推进产业集群建设,提升产业配套能力。把调整生产力布局与改造传统产业和化解产能过剩矛盾结合起来,促进优势产业做大做强、传统产业优化升级。积极引导钢铁、汽车、有色金属、建材、化肥等行业调整和重组。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和信息化建设,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和产品抗风险能力,重点抓好海洋工程装备制造、医药、农产品加工、循环经济、信息和装备制造等6大产业发展壮大。积极推动襄阳、宜昌、十堰、荆州、荆门、黄石、武汉市硚口区等7个国家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政策争取和实施工作。加快黄石、大冶、潜江、钟祥、松滋等5个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力争全年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000家,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突破1万亿元。

2、推进创新驱动发展。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研究制定电子信息、生物等产业发展三年实施方案,大力培育龙头企业,壮大产业规模。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试点,建设2-3个试点基地。研究制定全省信息化发展政策意见,策划实施一批电子商务、信息安全、宽带中国工程项目。加强创新体系建设,实施创新主体壮大工程,重点支持10家国家和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新增60家国家和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工程(重点)实验室,新增50家国家和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加强东湖“资本特区”建设,推进科技与金融融合创新。力争全年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突破3400亿元。

3、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制定完善促进服务业发展的支持政策,健全行业标准,优化发展环境。加强服务业统计等基础工作,实施服务业考核评价制度。加快重点物流园区建设,做好主辅分离工作,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支持工业设计、研发咨询、金融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快速发展,积极发展旅游、商贸、文化、家庭服务等生活性服务业,鼓励发展动漫、物联网、云计算等新兴服务业和总部经济、电子商务等服务业新模式、新业态。积极推进武汉市江汉区国家级、12家省级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以及27个省级服务业发展示范区创建,启动新一轮省级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和示范区创建工作。组织开展现代服务业后备领军人才培养工作。

(四)着力做好“三农”工作

1、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实施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产能工程,开展粮食稳定增产行动计划,确保粮食增产5亿斤。着力抓好“菜篮子”工程,加强畜牧规模化养殖和精养鱼池标准化改造,确保蔬菜和大宗农产品稳定供给。加强农田水利、高产农田、板块基地和设施农业建设。抓好荆江大堤综合整治、荆南四河堤防整险加固等工程建设。做好汉江中下游堤防整险加固、洪湖分蓄洪区东分块、鄂北水资源配置工程等重大项目前期推进和争取工作。加强中小型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管护。推进农产品加工“四个一批”工程,着力打造生猪、禽蛋、肉鸡、肉鸭、水产、茶叶六大优势产业链。加快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提高农业生产质量和效益。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建立完善土地流转市场,引导和规范农业规模化经营。

2、推进新农村建设。进一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全年解决农村260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新建农村20万户清洁能源工程,建设农村公路15万公里,完成农村危房改造9万户,加大农村电网改造力度。抓好省级8个层面的新农村建设试点。积极推进农村新型社区和中心村建设,推动村庄集镇化,加强原生态村落保护和发展。深入开展“万名干部进万村洁万家”活动,着力解决农村点源和面源污染问题。

3、加快扶贫开发。全面落实国家新一轮扶贫攻坚规划,加强大别山、武陵山、秦巴山、幕阜山四大片区集中连片开发;继续抓好脱贫奔小康试点、“616”工程和“1+1”对口帮扶工作,增强政策支持合力。统筹使用以工代赈、异地扶贫搬迁、农村危房改造等专项扶贫资金,帮助贫困地区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加大产业支持力度,帮助贫困地区发展特色旅游、资源加工转化等特色产业,增强“造血”功能。加强山区地质灾害治理,支持五峰县地质灾害治理及避险搬迁重建、巴东县黄土坡滑坡整体避险搬迁。加大援疆援藏工作力度,确保援建资金和项目落实到位。

(五)着力推进城镇化

1、加强规划引导。加快编制完善全省城镇化发展规划,以长江、汉江以及交通干线为主轴,构建以轴线上大中城市为依托、其他城市为重要组成部分、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化格局,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和规模结构。组织实施《湖北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完善配套政策,推动各类主体功能区建设与城镇化协调发展。指导各地编制好城镇化发展规划。

2、完善政策措施。研究制定有关农业人口转移落户、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均等化、土地综合利用、市政建设投融资体制等重大问题的系统性政策措施,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把城镇化与工业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结合起来,推进产业聚集、人口集中、土地集约。积极推进城乡一体化,支持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发展,在全省选择部分小城镇进行试点,把基础条件好、潜力较大的中心镇和部分县城培育成为中小城市。力争全年转移农民工60万人以上。

3、提高城镇建设管理水平。加大城镇进出通道、能源、防洪、给排水、垃圾污水处理等公共设施建设力度。强化城市地下管网设施、暴雨内涝防治综合体系建设。加强保障性住房、教育、医疗、就业、社保、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大力发展县域经济,提高城镇产业承载能力。有序推进全省11家国家级和120家省级开发区提质扩容,引导和规范新城、新区健康发展。

4、积极推进城市圈(群、带)建设。加快“一主两副”中心城市建设,充分发挥中心城市开放先导、要素集聚、创新驱动、交通枢纽、辐射带动功能,促进中心城市与周边城市协作合作。着力推进武汉城市圈一体化建设,建成武汉至咸宁、黄石、黄冈城际铁路,以交通一体化为突破口带动产业发展、要素流通、公共服务等一体化进程。稳步推进“宜荆荆”、“襄十随”城市群建设,促进相关城市间加强交通对接和产业分工合作。加强沿长江城镇带建设,积极研究和推进汉江城镇带建设。

(六)着力推进节能减排

1、健全约束和激励机制。探索实施差别化的环境准入和用地、用电、用水、用气政策,引导产业科学布局,加快形成淘汰落后产能的倒逼机制。严格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从源头遏制“两高一资”行业盲目扩张和低水平重复建设。进一步完善排污权等交易制度,运用市场机制提高企业节能减排积极性。建立完善绿色采购制度,鼓励政府和企事业单位采购节能绿色产品。严格落实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进一步完善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加大奖惩兑现力度。根据国家统一安排,适时出台实施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方案,推进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力争2013年全省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5%左右,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提高2%左右。

2、实施重点节能减排工程。突出抓好工业、建筑、交通运输等领域节能,实施重点行业能效水平对标,组织开展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推进一批重点节能减排工程建设。实施清洁生产,加强钢铁、有色、电力、化工、建材等行业的清洁生产审核。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巩固关闭“九小”成果。继续实施重点生态环保工程,加强重点地区、重点流域环境综合整治。

3、加强试点示范。积极开展省级循环经济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着力推进“青—阳—鄂”等循环经济示范区建设,争取武汉市青山工业区纳入国家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荆门格林美公司纳入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支持有条件的县市申报国家“城市矿产”开发利用、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等项目。研究制定促进循环产业发展的实施方案,推动农业、装备制造、废旧汽车、废旧家电及电子电器等领域的循环产业发展。实施十堰市、恩施州、神农架林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工程试点。

4、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稳步推进低碳试点工作。加强林业生态工程建设,发展森林碳汇。健全控制温室气体排放责任制。推进低碳城市、低碳园区、低碳社区示范建设。开展碳标识和认证,促进省内产品出口。探索碳排放市场机制,做好国家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力争2013年下半年启动交易。加快构建以低碳为特征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

(七)着力强化要素保障

1、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抓好蒙西至华中地区铁路煤运通道湖北段、江汉平原货运铁路建设,加快推进郑州至万州、武汉至九江快速铁路前期工作,积极开展武汉至西安快速铁路、武汉至襄阳至十堰城际铁路等项目规划和前期工作。研究利用保险及其他金融工具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吸引国有大型企业和社会资本投资参股铁路建设。续建洪湖至监利、恩施至来凤、宣恩至黔江、郧县至十堰等高速公路,以及武汉天河机场三期、武汉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和4号线二期等工程,加快武汉市轨道交通6号线二期等项目建设,继续推进武当山机场等项目前期工作,争取神农架机场、武汉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等项目年内建成。推进嘉鱼、棋盘洲、武汉四环线沌口、青山长江大桥等项目前期工作,争取宜昌香溪长江大桥开工建设。加快完善普通公路建设和管护机制。抓好武汉新港建设和长江航道整治,加强汉江流域梯级枢纽建设,改善长江、汉江航运条件。力争全年交通投资完成920亿元,同比增长12%;新增高速公路250公里,新建一级公路1000公里。

2、加强能源基础设施建设。一是加强能源资源供应保障。继续深化与山西、陕西、内蒙古的能源合作,拓展煤源市场。抢抓蒙西至华中地区铁路煤运通道建设机遇,争取国家分配我省更多的煤炭份额,加快推进煤炭储配基地建设。加快推进页岩气综合开发利用。争取中石油、中石化分配我省更多气源,提高保障能力,确保生产生活用气。二是加快能源项目建设进度。实施《湖北省大型火电项目建设中长期规划(2011—2020)》,启动一批“路口”电站项目前期工作。推进汉川电厂三期6号机组及十堰、襄阳热电联产项目核准开工,加快华能荆门、华能应城、华润宜昌、华电西塞山二期4号机组、龙背湾等一批重大电源项目建设进度。三是支持发展风电、太阳能、生物质及余热发电,继续推进核电前期准备工作。大力推进集中供热工程,重点建设小型热电联产项目。协调做好大用户试点和分布式能源项目建设工作。

3、加强资金保障。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融资平台,提高平台资本运作和融资投资能力。做好重点项目和金融机构对接工作,加强对重点项目的资金保障。加大利用企业债券、企业上市、股权投资基金等直接融资力度,加快上市企业后备库建设,加强对拟上市企业的辅导、推介和对外沟通衔接,提高直接融资比例。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完善银、企、保等风险共担机制。

(八)着力深化改革扩大开放

1、深入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大力推进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研究制定进一步推进综合改革试验的实施意见,力求在体制机制创新方面取得更大突破。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健全全民医保体系,建立重特大疾病保障制度,出台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实施方案。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鼓励多元办医,加强医疗卫生行业监管。抓好东湖“新三板”建设,稳步推进“营改增”试点。加快资源价格改革,加强碳排放权、排污权、林权等要素市场建设。落实国家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政策,制定配套办法。

2、努力扩大开放。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推进与央企、大型民企的对接,提高有效性和履约率。加快荆州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积极争取黄石尽早获批国家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支持出口企业培育出口品牌,加大金融、出口信用保险、出口退税、外汇管理、检验检疫等支持力度,建立健全应对贸易摩擦的组织、中介和解决机制,推动外贸出口增长。支持和引导有条件的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赴境外投资、承包工程,以投资带动商品和劳务出口。抓好利用国外优惠贷款工作,重点支持民生、基建和节能环保等领域重点项目。做好进口设备免税确认和农产品进口配额管理工作,支持先进技术设备、关键零部件、重要原材料等进口。加强与长三角、珠三角及中部五省区域通关合作,推动江海直达、铁海联运、航空联程运输等项目对接,加快武汉东湖综合保税区建设,推进武汉综合保税区申报工作,提高口岸通关效率。抓住对口援疆援藏机遇,鼓励省内企业赴新疆、西藏投资发展,促进双向合作交流。

(九)着力改善民生和发展社会事业

1、努力扩大就业和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做好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青年就业和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困难人员、退役军人就业工作,加强就业服务指导,完善就业推介和信息引导,强化职业技能培训,加强就业市场监管。积极推动自主创业,完善公益性岗位补贴,落实好小额担保贷款、税费减免等创业扶持政策,研究出台高校毕业生创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规定。启动实施“收入倍增计划”,健全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着力增加中低收入者收入,实现城乡居民收入与经济增长同步。

2、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巩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县(市)全覆盖,提升保障水平。研究出台支持养老事业发展政策意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逐步完善养老保险待遇正常增长机制、医保付费谈判监督机制和工伤预防康复机制。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建立健全保障性住房的进入、流转和退出机制,加强配套建设和管理服务,力争全年新开工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25万套,竣工18万套。

3、全面加强社会事业建设。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大力发展学前教育、中等职业教育,促进高等教育优化结构,提高办学质量和效益。实施学前教育推进工程、农村初中校舍改造、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边远艰苦地区教师周转宿舍建设、民族地区基础薄弱县普通高中建设、省属高校基础能力建设等专项建设。加强市州级综合医院、县级医疗机构、急救体系及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服务机构以及疾病防控、卫生监督等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文化、体育、人口计生、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民政、旅游、残疾人服务等社会基础设施建设,推动省食品药品安全检测中心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推进社会事业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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