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相关会计人员:
根据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3号)、《财政部关于印发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样式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财会[2013]9号)和《吉林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吉财会[2013]382号)以及《关于吉林省会计人员启用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通知》(吉财会函[2014]231号)有关换发证书的规定,现对所辖有关会计人员换发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换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换证对象
持有白山市财政局2009年12月31日之前颁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的会计人员。
二、换证时间
换证工作自2014年4月21日开始,会计人员网上申请期限截止到2014年11月20日,审核期限截止到2014年12月15日。
三、换证方法
我市涉及换证会计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吉林省会计网”,在“信息更新”模块下,点击“证书换发申请”,通过输入身份证号登录换发证书信息界面,检查修改完善有关信息后,打印换发证书申请用表《吉林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由本人携带旧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身份证原件、《吉林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到市财政局会计科审核换领新证。对需要进行重要信息(设置为灰色的信息)变更的会计人员,应同时携带变更信息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和在吉林省会计网上下载并填写的《吉林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信息变更申请表》,到市财政局会计科办理变更事项。会计人员可加入“白山会计管理群” (240999820或240947454)获取各项会计管理方面资讯。
四、强调事项
1、涉及换证的会计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换证申请和审核工作,因个人原因延误换证造成的各项后果,责任自负。
2、换证的会计人员必须完成信息采集审核,否则不能进行换证工作。
3、未完成以前年度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不能进行换证申请,需补齐以前年度继续教育后申请换证。
五、换证受理地点
白山市财政局会计科 长白山大街888号 (江北外国语学校东侧300米) 联系电话:0439-3226392
白山市财政局
2014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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