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中共浏阳市委常委会议决定,浏阳市森林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名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考试、体检、考察等程序,严格考核,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基层一线辅警15名,要求为男性。
三、资格条件
1、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法律业务素质,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责任心强;
2、年龄在30周岁(1984年6月10日后出生)以下,身高在1.68米以上;
3、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中规定的身体条件);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复退军人可放宽至高中学历)。
四、招聘步骤及相关要求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携带相关材料到浏阳市森林公安局政工室(地点:浏阳城区大塘路一段35号二楼)报名,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3张。是复退军人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有驾驶经验的需提供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报名起止时间为:2014年6月18日至6月19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当场发放《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各占50分,体能测试达标后方可进入面试。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之比未达到3:1,将视情核减招聘人数。
1.笔试:笔试内容为相关法律基础知识及文字组织能力,满分为100分。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2.体能测试
A、10米×4往返跑
B、1000米跑步
体能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对体能测试合格者,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数与入围人数不超过1:2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主要测评应试人员适应职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实际工作能力等。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折算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按招聘计划数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如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确定)。如出现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情况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如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体检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考察考生本人及直系血亲、配偶或对其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的政治立场、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现实表现情况。如出现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情况时不再实行递补。
(五)聘用
对拟招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本局与招聘人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
五、薪酬待遇
1、由本局与聘用者签订聘用合同后,依法建立劳动关系,依法进行管理,依照相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2、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每月发基本工资1500元,试用期满后,年收入不少于30000元(保险在外)。
六、招聘纪律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同时,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浏阳市森林公安局政治工作办公室:0731-83628971
浏阳市森林公安局监察室:0731-83649085
2014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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