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近期免冠1寸白底光面直边彩色照片8张(背面请用圆珠笔注明姓名及报考职位编号)。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在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或学校开具的应届生身份证明(提供两者之一即可)。
4.非在校生提供报考职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职位条件未要求学位的无需提供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其中最高学历为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含应届毕业生)应同时提供本科、硕士研究生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非应届毕业生报考者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失(待)业证明》(样本附后,社会在职、失业、待业人员提供)原件。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失(待)业证明》确有困难的,在经福建海事局同意后,可在体检或考察前提供,具体提交时间以福建海事局确定时间为准,逾期不提供,视为自动放弃。
6.满足所报考职位要求的各类证明材料。如:党、团员身份证明材料、英语证书或成绩通知单、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计算机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船员适任证书、引航员证书、有效的航海院校学生适任评估和考试成绩合格通知单(应届毕业生录用报到前提供)等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面试时提供船员适任证书(引航员证书)确有困难的,经福建海事局同意后,提供船员适任证书(引航员证书)编号和签发机关即可。
7.要求相关工作经验职位的,提供有关劳动合同或相关证明材料。
8.考生系留学归国人员须出示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证明的原件,并提交上述材料复印件各一份。
9.考察联系表(见附件4)
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和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面试或录用资格。
所有提供材料复印件原则上要求为A4纸。
相关样本:
2.同意报考证明
3.失(待)业证明
4.放弃面试声明书
温馨提示:
《应届毕业生身份证明.doc》《同意报考证明.doc》《失(待)业证明.doc》《放弃面试声明书.doc》来源于福建海事局网,最近更新2014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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