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业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适应21世纪经济发展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经济管理论基础扎实、知识面宽、专业能力强、业务素质高,富有创新精神,在会计领域、审计领域胜任专业工作的应用型专门管理人才。
二、专业培养要求
通过在校期间的学习培养,本专业毕业生应达到如下基本要求:
1.熟悉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
2.系统掌握会计学专业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
3.具有较深厚的学科理论基础,了解国内外会计审计领域的现状与发展趋势;
4.有较扎实的经济管理、汉语写作、数学、计算机、外语等五个方面的基础和较强的应用能力;
5.具有一定的社会活动能力、从事本专业业务的能力及创新精神和适应相关专业业务工作的基本能力与素质;
6.具有一定的体育和军事基本知识,达到国家规定的大学生体育和军事训练合格标准,心理素质健全,审美观点正确,身体健康。
三、学制和学位
本专业实行四学年的基本学制,并实行弹性学制。凡按教学计划和有关规定学完全部课程并取得相应学分,符合毕业条件者,允许提前毕业(修业年限不得低于三年)。学生在符合有关规定的条件下,可延长在校学习期限,但不得超过2年延长期。对在规定的学制内,修满学分并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在弹性学制内学生可以辅修第二专业或攻读校内双学位,也可以休学进行创业活动或专业实践活动。
四、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
本专业总学分为188学分,其中,课程类学分为156学分,实践教学学分为22学分,课外教学学分10分。
本专业在学制内按照公共基础必修课、学科基础必修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学科基础选修课、公共基础选修课和实践教学环节等环节设置课程,课程总学分为156学分,具体分配如下:
1.必修课为116学分:公共基础必修课58学分,学科基础必修课35学分,专业必修课23学分。
2.选修课为40学分:专业选修课23学分,学科基础选修课8学分,公共基础选修课9学分。
五、实践教学环节安排及要求
实践性教学环节由军训(2学分)、两课课外教学(2学分)、计算机上机操作(2学分)、实习和实训(6学分)、社会调查(4学分)、毕业论文(6学分)等部分组成,共22学分,由学院和财会系统一安排。
根据学院的统一安排和本系具体情况,对实践教学环节安排和要求如下:
1.军事训练,安排在学生入学后第一学期,训练内容及考核办法由学院统一安排,军事训练结合部分军事理论课内容进行,计2学分。
2.“两课”课外实践共2学分,学生按要求结合课堂教学知识进行各种形式的社会调查、实践活动,并撰写一篇调查报告或学术论文,可以获得该项学分。基础部负责安排和考核“两课”课外实践活动。
3.计算机上机操作2学分,32机时1学分。
4.实习和实训,安排在第6学期至第7学期,应在专业实验室、实践教学基地或社会实践过程中完成。时间为6周,6学分。
5.四次社会调查,每次一周,在每学期的期末考试后进行。大一学生主要进行农村社会调查,大二学生主要进行城市社会调查,大三学生主要进行专业社会调查,大四学生结合毕业论文(设计)进行专题社会调查,合计4学分。
6.毕业论文,安排在第7至第8学期,完成毕业论文并通过论文答辩,获6学分。
为了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独立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学生在校期间应积极参加院系活动和必要的社团活动;每学期学生要利用一定时间听学术报告和各种专题报告,在第8学期,系里安排一定数量的专题讲座;重点课程一般要有专题讨论,并根据课程需要指导学生进行社会调查;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根据专业要求和自身的发展特点,有计划地阅读有关专业书籍。
六、主要课程
《基础会计》、《财务管理》、《会计信息系统》、《中级财务会计》、《成本会计》、《管理会计》、《高级财务会计》、《审计学概论》、《证券投资》、《资产评估原理》、《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会计专业英语》、《审计实务》、《计算机会计实务》、《税务会计与纳税筹划》等。
七、指导性教学计划表(详见后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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