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为加快推进我省教育信息化发展,提升教育信息化宏观管理与科学决策能力,决定成立山东省教育信息化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员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委员会职责
专家委员会是受山东省教育厅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的委托,开展教育信息化的研究、咨询、指导、评估、服务等工作的非常设专家组织,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研究提出我省教育信息化发展战略、规划和教育信息化政策标准;
(二)研究制订关于教育信息化重大任务的解决方案和实施计划;
(三)开展重大信息化项目的立项论证、评审和验收工作;
(四)组织对国内外教育信息化发展和应用等重大课题的跟踪研究,组织专题学术交流活动。
二、专家推荐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坚持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信息化事业;
(二)具有良好的科学精神和职业道德,坚持原则,公道正派,组织协调能力较强;
(三)从事教育信息化教育教学、科研、管理的在职人员,在教育信息化建设和发展中有较突出的成就;
(四)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在教育信息化方面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或丰富的实践经验。
三、推荐名额和推荐要求
专家委员会专家在各单位推荐的基础上遴选产生。各市教育局可推荐8-10名,各高校推荐2-3名。请各市、各高校认真做好专家推荐工作,于6月30日前将《山东省教育信息化专家委员会专家单位推荐汇总表》(附件1)、《山东省教育信息化专家委员会专家推荐表》(附件2)报送至省教育信息中心,并将电子版发送至sdeic@sdedu.gov.cn。
联系人:李浩电话:0531-81676780
山东省教育厅
2014年6月10日
附件:
温馨提示:
《山东省教育信息化专家委员会专家单位推荐汇总表.doc》《山东省教育信息化专家委员会专家推荐表.doc》来源于山东省教育厅网,最近更新2014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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