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调名额
因工作需要,面向全省法院系统公开选调法官5名。
二、选调条件
1、政治素质好,具有较强的组织观念和大局意识,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党纪政纪处分及违法记录,近3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
2、法官岗位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3、报名选调人员、须担任助理审判员及以上法律职务,从事审判工作满2年;
4、身体健康、具备从事审判、执行工作的身体条件,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79年5月后出生)。
三、选调程序和方式。
选调工作按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进行,择优确定拟选调人员后,经与原单位协商同意转任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1、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6月17日至6月30日。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及网上报名方式。现场报名者可携带报名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政治处(办公楼1404办公室)报名;网上报名者可将《报名表》及报名资料扫描为彩色图片,发邮件至hzyhfy@163.com,网上报名后请电话确认,确认电话:0571-86245389。
(3)报名资料:《报名表》,自荐材料(含个人基本情况,婚姻家庭情况,学习工作经历,奖惩情况,论文调研情况,配偶及直系亲属是否从事律师职业等)、身份证、工作证,学历、学位证书,法律执业资格证书,审判职务任命文件(证书),立功受奖证书,近期正面二寸免冠工作照,现所在单位同意参加选调证明(加盖党组章)。
2、资格审查。
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选调条件者或提供虚假资料的,取消选调资格。选调名额与报名人数之比少于1∶3,酌情核减选调计划。
3、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30%。
笔试、面试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4、考察、
考察成绩占总成绩的40%。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1)了解掌握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表现及报考职位的适应程度。
(2)了解核实考察对象身体状况、直系亲属从事律师职业及是否涉及回避等情况。
(3)了解掌握考察对象近三年来发挥重审、改判等情况,并由所在法院形影部门出具情况说明。
(4)考察对象因故放弃或存在影响选调情况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5、确定拟选调人选。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党组根据综合成绩(笔试及面试成绩各占30%,考察成绩占40%),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本院拟选调人员。
6、体检。
拟选调人员在规定时间参加统一组织的体检,未按规定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根据综合成绩依次递补,再进行体检。
7、公示与录用
体检合格的拟选调人员在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内网主页公示7天。公示结束后,符合选调条件的,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调动手续。
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临平世纪大道西158号
联系电话:0571-86245389、86223926
二〇一四年六月十六日
温馨提示: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来源于余杭区政府网,最近更新2014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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