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乡镇学前教育,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幼儿园教师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余新镇第一幼儿园教师1名。
二、招聘范围、对象
具有浙江省户籍,幼儿园在职教师。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和较强的组织、协调、指导及沟通能力;
2.熟悉国内学前教育相关法律、法规,诚实敬业;
3.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政治素养、职业道德与责任心;
4.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养。
(二)资格条件
1.年龄要求:38周岁以下(1976年6月25日以后出生)。
2.其他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或教育管理专业;具有一级教师(原幼儿高级教师)资格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持有幼儿教师资格证;具有满5年以上幼儿园工作经验。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6月25日。
2.报名要求:填写《南湖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张贴照片)及撰写自荐书一份,全身免冠近照二张;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技术职称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获奖证书、工作年限证明(需加盖单位公章)和所在学校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以上所需证件均须提供原件与复印件)。携带以上资料到余新镇第一幼儿园园长办公室报名,联系电话:张女士0573-83388266。
(二)测试:包括面试、试讲二个阶段。(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面试
面试前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如有发现弄虚作假,按有关规定处理。
对应试者的业务能力与综合素质进行面试。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不超过招聘人数1:2进入试讲。自动放弃者依次替补。
2.试讲
教学内容提前两小时通知。试讲一节课。自动放弃者依次替补。
(三)体检
按面试(占40%)与试讲(占60%)综合评分,合格分数线为总分65分,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1:1确定体检对象。低于合格分数线不予入围体检和考察。体检不合格者再依次替补。体检标准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
(四)考核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执行,考察不合格者再依次替补。
(五)聘用
对经测试、体检和考核合格的对象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手续办理聘用手续,并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首次聘用期限为1年。如在聘用期内发现应聘人员违反招聘规定的,按有关规定处理。聘用对象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报到时须出具与原单位解除合同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聘用。
嘉兴市南湖区余新镇人民政府
嘉兴市南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6月13日
温馨提示:
《南湖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来源于嘉兴人才在线网,最近更新2014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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