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从全县范围内全额财政供养人员中选调20名工作人员(其中男性18名,女性2名)到公安机关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选调对象
凡属我县各镇、部门全额财政供养的正式工作人员(教育系统工作人员除外)且符合以下选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专(含高中)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7岁以下(1977年8月1日后出生);近三年来年度考核称职(合格)以上的工作人员;
2、身体健康,机警敏捷,体态、体貌端正,男性身高在165厘米以上,女性在160厘米以上,裸视力在5、0以上,无残疾、无纹身、无重听、口吃、色盲。
二、报名事项
报考人员需持本人书面申请、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正面照片4张,于2014年7月7日——7月11日到洋县公安局政工科(公安局北二楼)报名。
三、考试方式及内容
选调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部分,笔试内容为语文、政治、法律知识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重点测试口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仪容仪表等。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四、选调程序
分为考试、体检、政审等环节,具体事项可登陆洋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或向县公安局政工科咨询,咨询电话:8228202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洋县辅警选调工作领导小组。
洋县辅警选调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四年六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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