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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拥有“历史建筑修复工程及其保护研究”二级学科博士点,建筑学、城乡规划学2个一级学科硕士点,与土木工程学院共同拥有建筑与土木工程领域工程硕士学位点;其中建筑学专业“无条件通过”全国高等院校建筑学专业教育评估,是“福建省省级重点学科”。2012年教育部学科评估全国最新排名,建筑学第18名,城乡规划学第26名。学院现有建筑历史研究所、人居环境研究所、地域建筑研究所、绿色建筑研究所、建筑技术研究所等科研机构及实验中心。
建筑学专业
本专业属多学科交叉的综合性学科,涉及理工、人文、艺术和心理等门类,被称作“理工科中的艺术学科”。本专业培养具有建筑设计理论知识和技能,能够从事建筑设计、城市设计、室内外环境及景观设计等相关工作,并初步具有从事建筑学科研究与开发能力的建筑师和相关高级专门技术人才。要求学生通过学习设计基础、建筑设计、设计原理、建筑技术、建筑历史及理论等人居环境科学内容,掌握人类建筑活动的经验、规律和方法,具备创造适应人类生活需要的建筑环境的技能。要求有初步美术基础和艺术兴趣。学制五年,毕业后授予“建筑学”学士学位。
城乡规划专业
本专业属多学科交叉的综合性学科,与建筑学共同拥有专业基础平台(一、二年级课程相同)。该专业培养具备城乡规划理论知识,掌握城乡规划、城市设计和建筑设计专业技能,了解专业相关知识的高级专门人才。毕业生能从事城乡规划、城市设计、建筑设计及其管理和研究工作,并具有参与城市道路与交通规划、市政工程规划、环境生态规划、区域规划、景观与游憩系统规划以及城乡与区域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城乡社区规划等工作的基本能力。主干课程:城市规划原理、城市规划设计(系列课程)、中外城市发展与规划史、城市道路与交通规划、城市经济学、城市生态学、城市社会学、城市地理学、城市设计原理、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等。要求有初步美术基础和艺术兴趣。学制五年。
风景园林专业
本专业属于多学科交叉的综合性学科,与建筑学、城市规划拥有共通的专业基础平台(一、二年级课程相同)。通过风景园林规划设计、生态学、园林植物、园林建筑、园林工程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的学习,培养掌握城市景观规划、园林建筑设计、园林工程设计、园林植物种植设计及园林施工等各类相关知识和实践能力的复合型园林人才。毕业生能在旅游部门、风景名胜区的建设部门、风景园林规划设计、城市规划、建筑设计部门、城乡环境保护部门、大专院校及科研机构等单位从事风景旅游资源保护、旅游发展规划、景区规划设计、城市景观规划设计、教学与科研等工作。本专业要求有初步美术基础和艺术兴趣。学制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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