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的有关规定,现将自治区监狱管理局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
(一)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划定的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和规定比例,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含照顾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李凯等798名考生进入面试(名单见附件1)。
(二)面试资格复审验证时间、地点
面试资格复审及验证时间:2014年7月4日下午15∶00-18∶00。
面试资格复审及验证地点:南宁市长岗路3里3号广西警官学校灯光球场。考生可乘7路、27路、28路、44路、47路、57路、86路公共汽车到“长岗三里路口”站下车前往。
(三)面试资格复审验证须提供的材料
考生须携带以下有关证件、材料原件,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学位证(应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3.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4.报名登记表;
5.户口簿;
6.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7.本人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办理面试准考证用)。
在职报考人员,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我局同意,可在体检、考察时提供。
(四)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14年7月5日,上午8:30开始面试。
面试地点:南宁市长岗路3里3号广西警官学校。考生乘车线路同上。
(五)面试形式
本次面试形式采用结构化面试。
(六)面试取消或减少的招录计划
因招考职位没有通过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决定取消英山监狱狱医岗位三(职位代码为:15007001012)等11个职位的15名招录计划;因通过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少于原招考职位的招录计划,决定减少鹿州监狱基层管教岗位三(职位代码为:15007017003)职位的1名招录计划(详见附件2)。
二、体检
经体能测评合格,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按照报考人员综合成绩〔公共科目笔试合格总成绩(含照顾加分)+面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来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集中时间:2014年7月8日6∶40。
体检集中地点:南宁市长岗路3里3号广西警官学校灯光球场。考生乘车线路同上。
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三、体能测评
报考监狱系统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须进行体能测评。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结合本人身体状况,凭个人意愿参加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集中时间:2014年7月6日7∶00。
体能测评集中地点:南宁市长岗路3里3号广西警官学校露天篮球场。考生乘车线路同上。
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者,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资格。
四、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及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复审,经审查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和体能测评。
(二)考生持面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和体能测评。
(三)经面试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须在7月5日7时前到达候考室报到、抽签,考生按抽签序号参加面试。面试当天上午8:00前未到达候考室的,按自动放弃面试处理。
(四)面试、体能测评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五)体能测评应着运动服装、运动鞋,请考生自备。
(六)考生体检费用自理。参加体检的考生需交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五、其他
1、考生在面试资格复审期间未提供相关证件、材料,或提供的证件、材料不齐全或信息不实的,由我局取消本次面试资格;考生出现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给予其取消本次面试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2、本公告发布以后,考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和考察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首次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但不予处罚;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1年内不得报考我区公务员;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2年内不得报考我区公务员。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蒙加昌,0771-2630253。
自治区监狱管理局
2014年6月20日
自治区监狱局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取消或者减少找招录计划汇总表
自治区监狱局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面试人员名单详情请参考:http://www.gxpta.com.cn/335/2014_6_20/335_7540_14032539214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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