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10年招生简章
来源: 阅读:6781 次 日期:2010-05-16 11: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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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概况]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是一所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国家教育部备案的政法类全日制人民警察高等职业院校,主要为监狱、劳教机关和公安监所管理部门培养输送具备一定法律素养和警察技能的适应执法、管理需要的应用型职业警官,同时也为其他社会用人单位培养合格的高等法律专门人才。

[办学层次]高职大专。

[地理位置]学院位于昆明市官渡区大板桥镇,毗邻建设中的新昆明国际机场。校园绿树成荫,环境优美。

[办学条件]学院占地347亩,建筑面积4.5万平方米。学院图书馆面积约2万平方米,藏书32万余册。拥有心理测量技术、毒品生化和刑侦实验室以及田径运动场、警体射击场、机动车驾驶训练场等校内实训基地,并在省内多家监狱、劳教所、公安看守所、法院等政法单位建有教学实习实训基地。现有在校学生2100余人,在职教职工203人,在136名专任教师中,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位的教师42名,教授、副教授36名,讲师62名。

[办学理念]学院坚持以服务为宗旨,就业为导向,走校监合作、警学结合的办学之路,确立了“立足行业,面向政法,服务社会”的办学目标定位,实行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的办学模式,以培养“讲政治、通法律、精专业、高技能、奉献司法、服务社会”的应用型人才为培养目标,努力把学院建设成为省内一流、西部领先,具有鲜明办学特色和办学优势的政法类高等职业院校。

[专业设置]学院现开设有9个专业.2010年招生专业为:刑事执行(监狱管理)、侦查(侦查保卫)、法律事务、法律事务(社区矫正)、罪犯心理测量与矫正技术、涉毒人员矫治、安全防范技术、应用泰国语(法律服务)、应用缅甸语(法律服务)。所有专业学制均为三年。

[招生对象]招收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未婚,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88年9月1日后出生)。

[招生条件]

一、政治条件

考生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勤奋学习,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录取:

1、曾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言行的;

2、曾参加过“法轮功”等邪教和其他非法组织的;

3、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治安处罚的;

4、曾受过开除学籍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

5、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6、被开除公职的;

7、道德败坏,品质恶劣,有流氓、盗窃等不良行为和违法行为的;

8、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在境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的活动,本人划不清界限的;

9、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本人划不清界限的;

10、其他原因不适于从事人民警察及其他政法工作的。

二、身体条件

1、身高:男生不低于168厘米,女生不低于158厘米。

2、体重:男生不低于50公斤,女生体重不低于45公斤。体形匀称,体重不得超过标准体重[标准体重=身高(cm)-110]的25%。

3、视力:左右眼裸视力均在4.6(含4.6)以上,无色盲、色弱。

4、两耳无重听;无口吃;

5、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胎记各种疤麻),颈部、手臂、腿部(膝盖以下)无特别明显的疤痕、胎记;嗅觉不迟钝,无腋臭,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八字步、罗圈腿,无重度平足,无纹身、少白头、驼背,无各种残疾;直系血亲无精神病史。

6、无传染病。

[招生程序与办法]

一、考生到户口所在地招生办公室报名,取得高考考试报考资格,并参加相应的考试。

二、凡符合我院报考条件的考生,均可在当地招生部门公布的招生批次志愿栏内填报我院志愿和专业代码(填报“应用泰国语(法律服务)”和“应用缅甸语(法律服务)”专业志愿的考生须参加英语口语考试)。其中云南考生须于6月27日——28日在网上提前专科批次志愿内填报我院志愿。

三、凡填报了我院志愿的云南考生,必须参加我院组织的政审面试和体能测试。具体办法如下:

1、考生须在面试前,到我院网站(www.yncpu.net)下载《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招生政审表》,如实填写相关内容,并按表格要求到相关单位或部门进行审核、盖章,面试时将此表交给我院招生人员。

2、面试和体能测试的时间在2010年7月5日——8日期间,面试地点设在昆明和部分地(州、市),具体时间和地点请留意当地招办和有关媒体的通知,我院也将根据云南省招生考试院提供的考生信息,电话通知考生参加政审面试和体能测试。

3、参加政审面试和体能测试的考生需携带准考证、“体检结论通知”(体检表复印件)、加盖过相关单位或部门公章的政审表、1张半寸照片等材料。

4、体能测试项目为:1000米跑(男)、俯卧撑(男)、800米(女)、仰卧起坐(女)、立定跳远。

四、学院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时对政审面试和体能测试合格,考试成绩达到当地招办规定的该批次录取最低控制线以上的考生,坚持按考生志愿,根据考生报考类别,德智体全面考核,按男女生比例依据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由省招办统一投档,学院择优录取。

五、学院对高中考生实行文理兼收。根据国家对警察院校招生男女比例的限制和将来执法岗位的特殊要求,我院除“应用泰国语(法律服务)”和“应用缅甸语(法律服务)”专业外,其余专业女生录取比例不超过招生总数的15%。

[有关说明]

一、学生学完学校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考核合格,颁发经教育部网上电子注册的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普通高职大专毕业证书。

二、学生在校期间,着人民警察制服,佩戴警校学员标志,实行警务化管理和奖、助学金制度;德、智、体全面发展的贫困学生,可向银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三、学费标准:高职大专5000元/年。

四、学生毕业后,国家不包分配,在国家宏观政策调控下,实行自主选择与学院推荐相结合的办法就业。

[咨询及联系方式]我院不在校外设立任何中介机构和代办人,有关录取工作事宜,考生和家长应直接向我院招生办联系和咨询。

联系电话:0871-73371610871-3854966

网上查询: http://www.yncpu.net

学院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大板桥镇

邮编:65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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