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第二条,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等统计调查对象中承担经常性政府统计调查任务的人员,必须取得统计从业资格,持有统计从业资格证书。已取得统计员以上统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员,可免于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和申请,凭统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直接从事统计工作。根据《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第二十五条,任何单位违反本办法第二条的规定,聘请、任用未取得统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统计工作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或者通报批评。拒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下的罚款。根据珠海市统计局的部署,现就我区2014年开展统计人员持证上岗考试和统计继续教育(年审)报名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统计从业资格考试
(一)考试对象:
在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中从事统计工作但未取得省统计局颁发的《统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兼)职统计人员。其他有志于从事统计工作的人员,也可报名参加考试。
(二)考试科目:
《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统计法基础知识》。考试统一使用国家统计局编印发行的教材(考生自行通过网上购买)。考试成绩合格的,由省统计局颁发全国统一的《统计从业资格证书》。
(三) 报名时间: 6月20日--7月30日。
(四) 报名地点:
1、高栏港经济区高栏港大厦12楼1202统筹发展局 陈煜成 7268228
2、平沙镇升平大道东336号平沙镇休闲游艇管委会306室 黄小姐 7266307
(五) 报名费用:免费。
(六) 考试安排:
1.全国统一考试时间:9月21日。
具体安排为:《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09:00----11:00;《统计法基础知识》:14:00----16:00。
2.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七) 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1.填写《统计从业资格申请表》(附件1)一式两份。
2.近期一寸正面彩色免冠相片三张。
3.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交验)及其复印件两份(A4规格)。
4.符合免考《统计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参照附件2)的申请人员,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需同时提交本人学历证书原件(交验)及两份复印件。
二、关于统计继续教育培训(年审)
(一)继续教育对象:
2005至2012年通过统计从业资格考试而取得证书的持证人员并在2013年未参加年审。
(二)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4年7月1日至2014年7月30日。
报名地点:
1、高栏港经济区高栏港大厦12楼1202统筹发展局 陈煜成 7268228
2、平沙镇升平大道东336号平沙镇休闲游艇管委会306室 黄小姐 7266307
(三)报名提交的资料:
1. 报名时在《统计继续教育培训报名登记表》(附件3)中登记个人信息。
2. 交验身份证(不需复印件,验后即退还)。
3. 上交统计从业资格证书。
(四)组织考试:
统计继续教育考试采取开卷、笔试的形式进行。按规定参加全市统计继续教育的人员,在学习、考试结束后,成绩合格者,由市统计局将其参加继续教育培训情况统一记录在《统计从业资格证书》“继续教育记录”栏内。
(五)收费标准:
2014年统计继续教育不收取费用。
请各有关单位接到通知后,及时安排本单位统计人员报名,以便我局统一组织安排。
二零一四年六月二十日
附件:
温馨提示:
《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表.doc》《统计从业资格申请表.doc》来源于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网,最近更新2014年6月23日。
下载后为“.zip”的压缩文件,解压后得到“.doc”格式的文件,文件使用MS-Office办公软件word制作,请确保您使用的电脑已安装此类软件,否则打开的文件将是乱码。
更多信息请查看职业资格考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