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机制,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根据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有关文件精神,我院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护理专业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需求岗位、人数(编制外)
单 位 | 专业 | 学历 | 需求人数 | 编制性质 |
盐城市四院 | 护理学 | 大专及以上 | 12 | 编制外 |
二、应聘人员条件
应聘人员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备报聘职位所要求的学历、执业资格(或执业资格考试合格)。
三、招聘方法和程序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报名时间:2014年6月23日~7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周六、周日除外)。
报名地点:盐城市开放大道124号市四院六楼人事科
联系电话:68668911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注意事项
报考者需携带以下原件和1份复印件:
①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往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报到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书(或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
②身份证、近期小2寸照片3张。报名时由本单位收取相关复印件和照片。
本次公开招聘根据省物价局规定标准收取笔试费100元/人次,报名时一并交本单位,笔试准考证由单位通知领取。
(二)考试考核
考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必备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考试包括笔试、面试。
1、笔试:应聘人员参加市卫生局组织的专业理论考试,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结构化面谈):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职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由本单位具体实施,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前,需携带以下原件交单位审核确认:
①毕业生推荐表(应届毕业生)或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往届毕业生)
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往届毕业生)。
如岗位报考人数不足或为1:1,经市人社局、卫生局审定同意后可按实际报考人数组织考试,但报考者的笔试和面试成绩均须分别达到合格(60%分值)以上方可聘用。
考生综合得分由单位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示。
(三)体检、公示
根据笔试占50%、面试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并依总成绩按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分数相同时,面试成绩得分高者参加体检。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聘用人选。如出现自愿放弃或考核、体检不合格,则按综合得分排名在符合条件人员中依次递补。招聘结果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
(四)签订协议、办理就业手续
公示结束后,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同时收取毕业生推荐表等原件,单位按规定办理编外人员聘用手续。如聘用人员在办理就业手续前自愿放弃,由单位确定是否递补,但每个职位只递补一次。录用人员如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则予以解聘。
四、纪律监督
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整个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有关纪律,秉公办事,阳光操作,并自觉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如发现弄虚作假或有违规、违纪行为,将取消相关应聘者的录用资格,并对有关当事人给予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 0515—68668911
更多信息请查看江苏省事业单位招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