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试时间
2014年6月28日(星期六)下午1:00-5:00
二、面试地点
区委党校(华科路158号)第一、第二会议室
三、报到要求
考生应在面试开考前30分钟,即12:30凭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到指定考场报到,参加面试抽签。考生所携带的通讯工具和音频、视频发射、接收设备在报到后,即关闭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面试离场时凭身份证领回。
考生当天12:45仍未能到达考场的,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证件携带不全者,取消面试资格。
四、面试基本流程
1、考生报到后,工作人员核对考生信息(报考1和3岗位的考生可补充提交食品药品从业、行政管理、退伍军人等材料,材料概不退回)。
2、考生关闭并上交手机,手机放入事先准备的写有考生姓名的信封,由工作人员暂为保管。
3、工作人员按分组组织抽签,决定面试的先后顺序,考生应按抽签确定的面试顺序进行面试。
4、考生由工作人员叫号、引导进入主考场答题。
5、考生面试完毕,离开主考室,领回手机,离场。
五、面试纪律
1、考生不得穿制服或有明显文字或图案标识的服装参加面试。
2、候考考生不得随意出入后考室或大声喧哗。
3、考生进入主考场面试时,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
4、考生不得在答题时暗示或透露个人信息,可以描述从业经验,但是不得具体到某企业、某单位。
5、候考期间实行全封闭,考生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室。需上洗手间的,须经工作人员同意,并由工作人员陪同前往。
6、候考考生需离开考场的,应书面提出申请,经考场主考同意后按弃考处理。
7、面试结束后,考生从工作人员处领回手机后离开,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
8、严禁任何人向考生传递试题信息。
考生应接受现场工作人员的管理,对违反面试规定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进行严肃处理。
六、面试答题
考生在面试中应严格按照考官的指令回答问题。考生未听清考官提问的,可要求考官重新念题。考生须服从考官对自己的成绩评定,不得要求考官加分、复试或无理取闹。
七、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将于6月30日在“上海青浦”门户网站(www.shqp.gov.cn)和我局网站(http://medic.shqp.gov.cn/)公布。公布同时将通知入围体检对象名单、体检时间和注意事项,考生应注意安排好自己的日程。
报考1和3岗位的考生,在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有食品药品、行政管理相关行业从业经验者、退伍军人优先录用。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青浦分局
2014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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