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人考函〔2014〕37号
各市人事考试中心: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4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27号)精神,现将2014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设置
2014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9月6、7日举行,设《经济学和价格学基本理论》(客观题)、《法学基础知识》(客观题)、《价格政策法规》(客观题)、《价格鉴证理论与实务》(客观题)、《价格鉴证案例分析》(主观题)5个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9月6日 | 上午 | 8∶30—11∶00 经济学和价格学基本理论 |
下午 | 13∶00—15∶30 法学基础知识 16∶30—19∶00 价格政策法规 | |
9月7日 | 上午 | 9∶00—11∶30 价格鉴证理论与实务 |
下午 | 14∶00—16∶30 价格鉴证案例分析 |
二、考试成绩管理
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参加5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应试人员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1科)的应试人员须在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三、报考条件
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按照原人事部、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印发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66号)有关规定执行。即: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经济、法律专业中专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7年。
2.取得经济、法律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5年。
3.取得经济、法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3年。
4.取得经济、法律专业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1年。
5.取得价格鉴证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6.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会计、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初级资格,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6年。
(二)凡符合上述报考条件,从事价格鉴证工作满2年,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经济学和价格学基本理论》科目,只参加《法学基础知识》、《价格政策法规》、《价格鉴证理论与实务》、《价格鉴证案例分析》4个科目的考试:
1.在全国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前,按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经济、会计或审计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2.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经济、会计或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四、报名工作安排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要求,2014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将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网上报名。为便于考试报名和相关工作的统一开展,应试人员须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cpta.com.cn)进入首页网上报名栏目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网上报名时间统一定于2014年6月24日9∶00至2014年7月7日16∶0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网上缴费时间定于2014年6月26日9∶00至2014年7月14日16∶0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信息通过网上提交。请应试人员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认真阅读报名有关文件和提示,如实填写、提交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等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报名时,应试人员应按属地原则正确选择居住(或单位)所在地为报考考区。应试人员在报名时,由于自身原因报错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资格审查工作按属地原则进行,各市可根据情况自行确定资格审查开始时间(不得早于2014年6月25日9∶00),截止时间统一定于2014年7月10日16∶00(资格审核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各市应于2014年6月18日前将审核点信息汇总表(见附件)加盖公章报省人事考试中心,同时报送电子版。应试人员可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网站打印《2014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经单位审核、盖章后,到各市人事考试机构指定地点办理审核、确认手续。应试人员资格审查通过后,应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办理资格审查、网上缴费的,视作放弃。
应试人员应提供的材料包括:应试人员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单位审核盖章后的《2014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相关工作年限证明;申请免试部分科目的考生还须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聘任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各市要严格报名审核工作,妥善保管应试人员报名材料备查。
报名成功的应试人员应于2014年9月2日9∶00至2014年9月5日16∶00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各市务必将审核方式、时间、地点和打印准考证的网址、时间及方式进行公告,确保应试人员顺利报名和参加考试。
五、考试信息管理
考试信息采用GPTMIS系统进行管理,考试名称、级别、专业及考试科目信息设置为:
考试名称 | 级别 | 专业 | 考试科目 |
024. 价格鉴证师 | 05. 考全科 | 01. 价格鉴证师 | 1.经济学和价格学基本理论 |
2.法学基础知识 | |||
3.价格政策法规 | |||
4.价格鉴证理论与实务 | |||
5.价格鉴证案例分析 | |||
04. 免一科 | 01. 价格鉴证师 | 2.法学基础知识 | |
3.价格政策法规 | |||
4.价格鉴证理论与实务 | |||
5.价格鉴证案例分析 |
六、有关事项及要求
(一)2014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价格鉴证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余4科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二)应试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答题所用草稿纸由人事考试机构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三)考试收费标准按鲁价费发〔2004〕196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执行,即:每人每科75元。
(四)2014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场设置在济南市。
(五)有关考试大纲和考试用书事宜,请与中国价格协会联系,联系电话:010-68033566。
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
2014年6月19日
温馨提示:
《2014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审核点信息汇总表.doc》来源于山东省人事考试网,最近更新2014年6月19日。
下载后为“.zip”的压缩文件,解压后得到“.doc”格式的文件,文件使用MS-Office办公软件word制作,请确保您使用的电脑已安装此类软件,否则打开的文件将是乱码。
更多信息请查看职业资格考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