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材料和证件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中级四份、初级三份);
2、申报工程师职务需反映本人学术水平的论文一篇,必须在省级以上有国内(CN)或国际(ISSN)统一刊号刊物上发表过的论文原件和复印件;网上检索页并加盖单位人事(职称)印章;3、专业技术工作成绩(推荐单位整理,主管部门审核,单位和主管部门均要盖章);
4、专业技术工作总结(中级两份、初级一份):
5、专业技术人员年度和任职期满考核表原件和复印件;
6、毕业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聘书、继续教育证书等的原件和复印件;学历学位审核表复印件(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7、科技成果原件和复印件(工作单位、主管部门盖章);
8、外语考试合格证原件、符合免考条件的原件、复印件及《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免于职称外语考试审核表》;
9、计算机应用能力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3个模块)或符合免考条件的原件、复印件及《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暂不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或免试审核表》;
10、签订协议(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11、占用指标函,附件3、4、5、6、7原件及复印件。
二、评审材料整理要求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的填表要求:
⑴、封面和1-7页由本人填写,单位审查。其中,第3页“主要社会工作经历”要加盖档案管理部门专用章。4-7页可加附页。
⑵、第8-10页由本人工作单位及推荐部门填写。其中第8-9页由本人工作单位填写,并加盖公章。
第10页的“工作单位意见”栏中,所要求填写项目由单位实事求是填写。县(市、区)的申报材料要由本人单位、主管单位盖章;市直单位的申报材料由本人工作单位(盖章)。
“推荐部门意见”栏内由各县(市、区)人社(事)局(职称专章)、职称办事机构(职称专章)审核确认后加注意见并签字盖章;市直单位的申报材料由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后加注意见并签字盖章。
⑶、第11-12页分别由专家评议组、评委会办事机构、人事(职称)部门填写。
2、报送材料中凡是有复印件的均由审核人签名加注意见,并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3、“忻州市工程师任职资格综合考评表”用A3纸打印15份,用A4纸打印1份(装订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盖单位公章、主管部门公章、县(市、区)人社局公章。
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和《忻州市工程师任职资格综合考评表(A3纸15份)》不装订。其余材料共2份,一份材料装订成册,另一份为散件。凡是所有原件均装在单独档案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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