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的有关规定,现将钦州市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
(一)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划定的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和规定比例,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含照顾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陈国娜等1025名考生进入面试(名单见附件1)。
(二)面试资格复审及验证时间、地点
1、面试资格复审及验证时间:2014年6月25日至6月27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30)。
2、面试资格复审及验证地点:各招录机关。
注:各招录机关咨询电话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计划表(广西壮族自治区200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附件1)
3、通过面试资格复审后,由招录机关发放面试通知书,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面试。
注:已于第一批面试人选资格审查阶段与第二批职位面试资格阶段提交报名材料原件到招录机关进行面试资格审核的面试考生,不用再进行面试资格复审。由招录机关统一通过电子邮件等形式发放面试通知书,请注意查收或详询招录机关索取。
(三)面试资格复审验证所需提供的材料
考生须携带以下有关证件、材料原件,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报考单位(招录机关)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学位证(应届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3.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4.报名登记表;
5.户口簿(报考有户籍要求职位的人员须提供);
6.基层工作经历的证明(报考有基层工作经历要求职位的人员须提供);
7.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8.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在职报考人员,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录机关同意,可在体检、考察时提供。
(四)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14年6月28日,上午8:30开始面试。
面试地点;广西钦州市乘风大道51号北部湾职业技术学校,可乘2、6、23路公共汽车到钦州市职业教育中心站下车。
(五)面试方法
本次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面试方法。
(六)面试取消和减少的招录计划
因招考职位没有通过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决定取消灵山县水利局职位一(职位代码为:07062001001)等职位的22名招录计划;因通过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少于原招考职位的招录计划,决定减少钦州市公安局民警一(职位代码为:07010001001)等职位的5名招录计划(详见附件2)。
二、体检
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按照报考人员综合成绩〔公共科目笔试合格总成绩(含照顾加分)+专业笔试成绩+面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来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分四批次进行:
第一批体检集中时间:2014年6月30日上午7:00,为报考选调生及党群序列职位考生体检。
第二批体检集中时间:2014年7月4日上午7:00,为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及报考浦北县职位考生体检。
第三批体检集中时间:2014年7月5日上午7:00,为报考灵山县职位考生体检。
第四批体检集中时间:2014年7月6日上午7:00,为报考市直机关职位、钦南区职位、钦北区职位考生体检。
体检集中地点:
1、参加第一批体检的考生到钦州市一马路中山公园门口集中,可乘38路公共汽车到中山公园站下车。
2、参加第二、三、四批体检的考生到钦州市就业服务中心一楼大厅集中,(地址:钦州市南珠西大街57号原劳动大厦),可乘2、6、19、22路公共汽车到大花园站、南珠广沿路口站下车。
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三、体能测评
报考法院、检察院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和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非公安专业人员须进行体能测评。凡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结合本人身体状况,凭个人意愿参加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集中时间:2014年6月29日上午7:30
体能测评集中地点:广西钦州市乘风大道51号北部湾职业技术学校大门口,可乘2、6、23路公共汽车到钦州市职业教育中心站下车。
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者,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资格。
四、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及要求到指定地点资格复审,经审查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
(二)考生持面试通知书、本人身份证、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三)经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须在6月28日上午7:30前到达指定的候考室报到、抽签,考生按抽签序号分别参加面试。面试当天上午8:00前未到达候考室的,按自动放弃面试处理。
(四)面试、体能测评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五)体能测评应着运动服装、运动鞋,请考生自备。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见附件。
(六)考生体检费用自理。体检项目和标准及有关注意事项见附件。
五、其他
(一)考生在面试资格复审期间未提供相关证件、材料,或提供的证件、材料不齐全或信息不实的,由钦州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取消本次面试资格;考生出现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给予其取消本次面试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二)本公告发布以后,考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和考察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首次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但不予处罚;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1年内不得报考我区公务员;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2年内不得报考我区公务员。
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联系电话:
中共钦州市委组织部07773688126
钦州市公务员局07772817199
中共钦州市委组织部
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钦州市公务员局
2014年6月20日
钦州市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阶段取消或减少招录计划汇总表
钦州市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详情请参考:http://www.gxqzrc.com/ds/qz/Article.aspx?ArticleID=55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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