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试考生必须在2014年6月28日上午8:30前赶到旬阳县委党校(旬阳县城天池路)参加面试,8:50分后不得进入考点。面试考生进入考点需主动向考试工作人员出示身份证、准考证等证件,接受工作人员查验,统一将通讯工具关闭并交由查验证件的工作人员保管,进入考场后,考生在候考室休息候考。不得随意在考点内走动。
二、考生在候考室抽取面试顺序号,面试所有环节,只凭顺序号参加。
三、本次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时间为10分钟,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四、考生参加面试时,只能按照评委组的命题作答,不得以任何形式向评委组成员表露自己的姓名、简历、家庭成员、工作单位等信息;面试环节中,不涉及考生姓名、准考证号等,只填写考生抽取的顺序号,考生面试过程中只能报顺序号,不报姓名。在面试过程不得有其他任何记号,否则视为违纪,该面试项目成绩作废。
五、凡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考生要遵守纪律,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进入候考室的考生无特殊情况不得离开候考室,确需短时离开的必须有工作人员监护。
七、考生面试结束后不得再行进入候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领取通讯工具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其他候考生泄露面试内容。
八、不服从工作人员管理,违反面试有关规定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情节严重的,移送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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