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地质中学创立于1955年,是一所由湖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举办的初、高中并存的完全中学(省属事业单位),现为省示范性普通高级中学、省文明单位、省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学校位于长沙市人民中路,交通便利。几十年来,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创造了一流的教育教学质量,为社会培养了大批优秀人才。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任教师8名,现将招聘方案公布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和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领导下,学校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小组办公室设校劳人科,具体组织公开招聘相关事宜,校纪检部门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录用的原则。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四)热爱教师工作,安心从事教育事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身体健康。
(五)符合招聘职位所需的学历、年龄和身体条件。
(六)符合招聘职位的专业要求和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见附件)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湖南省地质中学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4年7月8日—2014年7月10日17时止。
2、报名地点:湖南省地质中学劳动人事科(湖南省长沙市人民中路168号)。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
请应聘者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表格下载中心自行下载《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并如实填写(一式二份),同时请提供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和有关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装订成册的齐备个人简历一份,直接到我校劳动人事科报名。每个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人员名单在地质中学网站公示。参加考试时须携带相关材料原件以供核查。
(四)考试方法
1、开考比例: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的比例,低于3:1的比例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但对岗位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主管部门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采取笔试、试教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比折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30%、试教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30%)。
笔试: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主要为应聘岗位专业知识及教育学、心理学。
笔试设置合格分数线为60分。
试教: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考试达到合格分数人员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试教人选。试教主要对应聘者的思维能力、课堂控制力等基本素质进行综合评价;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试教成绩排名先后,按1:2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形象气质、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考试成绩在湖南地质中学网站上公示。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综合总成绩相同的,以试教成绩为主)。体检标准参照《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等额递补一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的拟聘用人选,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经审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者,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联系电话:0731—85162828(谢老师)
举报电话:0731—85161828(校监察室)
湖南省地质中学
2014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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