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自治区公开考录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决定开展2014年我区高校毕业生第一批公开考录1625个空缺职位补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补录对象
此次补录对象为报名参加我区2014年高校毕业生第一批公开考录笔试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
二、补录方式
凡报名参加2014年我区高校毕业生第一批公开考录笔试未达到所报考职位笔试合格分数线的高校毕业生,须登录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网址:http://www.xz.hrss.gov.cn),通过高校毕业生公开考录报名系统,自愿重新申报补录职位。
三、补录计划
此次空缺职位计划补录1625人(具体补录计划详见附表)。
四、申报补录职位
(一)申报时间
申报职位时间为2014年7月1日至3日。
(二)注意事项
1、此次补录不再单独组织考试,以我区2014年高校毕业生第一批公开考录笔试按各考试科目比例合成总成绩为准。
2、此次申报补录职位采取本人自愿的原则,实行定向申报。考生在申报时须选择报考去向,每名考生只能申报一个职位。
3、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只允许申报教育系统教师招考职位。
4、医护类专业毕业生只允许申报医护类相关招考职位。
五、确定拟录用人员
(一)根据考生按比例合成总成绩,按各申报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划定合格分数线并确定补录拟录用人员。
(二)对少数民族考生单独划定合格分数线。
(三)拟录用人员确定后,仍有空缺的职位,从自愿服从调剂,且符合空缺职位报考条件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调剂录用人员。补录人员和调剂录用人员名单在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上进行公示。
六、其他事宜
(一)申报幼教职位拟录用人员须参加体检,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对家庭困难的考生,凭民政部门或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免收体检费。体检工作由自治区教育厅负责组织实施。
(二)此次补录和调剂录用人员政治审查、资格复审、录用和派遣等工作,均按照2014年我区高校毕业生第一批公开考录有关程序和规定进行。
附:西藏自治区2014年高校毕业生第一批公开考录空缺职位补录计划
联系电话:0891—6845883 6845872
西藏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公开考录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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