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卫科教〔2014〕62号文规定:自2014年起,分两年时间采取委托福建医科大学、福建中医药大学、莆田学院等3所医学本科院校,在校本部以定向培养方式,为全省49个基本财力保障县县级医院每年培养300名全日制本科层次临床医学专门人才。招生对象为参加普通高考、户籍在定向县(市、区)所属设区市,且在当地报考的高中毕业生。录取工作安排在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本科批次进行。我县列于其中,今年有10个名额(其中福建医科大学1名、福建中医药大学5名、莆田学院2名)。其优惠方面简述如下:1、降分录取;2、被录取者与县级医院(县医院、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精神病防治院)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学费由委托单位支付;3、在毕业当年以其签订协议的县级医院“单位人”的身份选送其到省卫生计生委认定的培养基地参加为期3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培训期间享受签约县级单位给予的医院同类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社会保障待遇,并可报执业医师资格考试;4、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经考核合格,与协议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连续工作不少于5年),办理聘用入编手续。
欢迎有志于我县卫生事业发展的同学踊跃报名,有意者请到县卫生局(浦城县红浦路7号)党政办(二楼、电话2822956)了解详情。
浦城县卫生局
2014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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