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本次余杭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的范围及对象是什么?
答:(一)符合招聘条件的余杭区常住户口社会人员(以2014年6月27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二)符合招聘条件的余杭区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三)符合《招聘计划一览表》“招聘范围”栏中部分岗位放宽户籍范围及学历专业等条件的人员(其中“杭州市”包含萧山区、余杭区及临安市、建德市、富阳市、淳安县、桐庐县)。
(四)今年试点推出4个岗位面向部分优秀社区工作者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为:经中共余杭区委组织部、余杭区人力社保局、余杭区民政局三家单位统一组织公开招聘为社区工作者,符合招聘岗位户籍、年龄、学历要求,且符合下列之一的:①现任余杭区行政区域内社区党组织(居委会)委员及以上职务的社区专职工作者;②现服务于余杭区、镇(街道、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社区服务中心(党员服务中心),具有2年及以上专职社工(党务)工作经历,且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目前在岗社区(党务)工作者。经上述三家单位统一组织公开招聘的村务工作者,后因“撤村建居”而转为社区工作者的,在招考公务员时仍享受面向大学生“村官”岗位的报考范围,今年此类对象和其他社区工作者暂不列入本次试点招聘范围。
资格复审时,除提供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外,并须提供录用文件、《聘用合同》,以及由当地镇(街)提供的现任职文件等材料或由《聘用合同》签约单位出具的“2年及以上专职社工(党务)工作经历且现仍在岗”证明等材料。
网上注册报名时,报考以上4个岗位的考生,请认真对照上述资格条件详细规范填写《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