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灵山县2014年“特岗计划” 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灵山县人才网 阅读:1821 次 日期:2014-07-01 10:5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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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桂教特岗办〔2014〕1号)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公示2014年广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网上报名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合格名单的通知》(桂教特岗办〔2014〕3号)精神,为做好我县“特岗教师”招聘考试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由灵山县“特岗计划” 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进行,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另发。

二、招聘对象

报考灵山县2014年“特岗计划” 岗位,并通过自治区教育厅资格审查后公布合格的应聘人员。

三、招聘计划见附件

四、招聘工作的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招聘工作程序分为资格复审、教学能力考核、健康体检、公示、岗前培训和签约聘用六大项。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的时间和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2014年7月5日至7月6日(二天),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资格复审地点:灵山县教育局。

凡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经复审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取消应聘资格。

2、资格复审的主要内容

①对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专科毕业生,审验身份证、毕业证和所在学校盖有公章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等有关个人求职材料,对尚未领到毕业证的毕业生,可在规定的招聘时间内补验;届时不能提供补验证件的,不予招聘录用。对专科的应届毕业生还需出具就读院校有负责人签名的属师范类专业的证明。

②对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毕业生,审验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有关个人求职材料。

③对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并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或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审验身份证、毕业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及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和个人求职材料(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需提供原实习学校的证明)等。

以上需审验的证件均为原件和复印件,复审后,原件当面退回,复印件及相关材料交县招聘验审组。

(三)教学能力考核

1、教学能力考核对象

经资格复审符合规定条件的应聘人员作为教学能力考核的对象。

2、教学能力考核内容和程序

(1)教学能力考核分为试教(上课)和面试两部分(赋分:试教80分,面试20分),时间在20分钟内,其中试教12—15分钟、面试约3—5分钟。试教内容:报考初中岗位的由应聘者从所报任教岗位学科广西现行八年级秋季学期教材的篇目中抽签确定(化学科为九年级秋季学期教材);报考小学岗位的由应聘者从所报任教岗位学科广西现行小学五年级秋季学期教材的篇目中抽签确定。上述试教内容教材版本见附件二,教材由考生自备。面试主要考核口头表达能力、仪表仪态和应变能力等。

(2)试教内容必须与申请任教学科(课程)一致。外语类专业的用外语进行试教和面试,非外语类专业的用普通话进行试教和面试。

(3)应聘人员按学科分类分别到指定地点抽签,确定考核顺序,然后在开考前1小时抽课题签,以保证考生在考前有1小时的备课,抽课题签后,由工作人员带到备课室备课和等候,不得参加旁听。

(4)考试组织机构提供教室、白板、白板专用笔等基本教学设备,不安排学生旁听,不使用课件,不提供多媒体教室。

(5)参加教学能力考核的国民教育研究生学历的考生,在教学能力考核的总分加10分。

3、教学能力考核时间:2014年7月15日。

4、教学能力考核地点:灵山县实验小学。

5、考生教学能力考核考前会议

凡参加教学能力考核的考生,须在2014年7月14日下午3点正在灵山县人民会场参加考生考前工作会议,布置教学技能考核的相关工作和讲解考核要求,考生务必按时参加。

(四)健康体检

1、在教学能力考核总成绩合格的应聘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设岗数1:1的比例进行体检(教学能力考核总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2、健康体检时间:2014年7月22日,地点:灵山县人民医院。

(五)公示

根据应聘者的教学能力考核、健康体检、资格审查等情况择优拟定聘用人员名单报自治区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编办审核后,在全国特岗招聘网(http://tg.ncss.org.cn→点击“广西壮族自治区”)予以公示。公示时间由区教育厅确定。

(六)岗前培训

1.经自治区教育厅公示无异议的拟招聘人员,必须参加由灵山县教育局组织的为期120学时以上的岗前培训,培训结束参加专项考试,成绩合格发给合格证书。

2.岗前培训时间:2014年8月17日——8月26日。

(七)签约聘用

1.经全国特岗招聘网公示无导议、岗前培训合格的拟招聘人员与灵山县教育行政部门签订聘用协议书,由灵山县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安排到指定的岗位上岗。

2.签约聘用时间:2014年9月1日。

五、纪检监察工作

设立纪检监察小组,负责对整个招聘工作过程的监督,严禁在招聘工作中循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将按规定严肃处理。

六、本方案在全国特岗招聘网(http://tg.ncss.org.cn→点击“广西壮族自治区”)上公布,请报考灵山县的应聘人员留意,我县不再作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0777—6428351。

灵山县“特岗计划”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6月30日

钦州市灵山县2014年“特岗计划” 计划表

灵山县2014年“特岗计划” 工作时间安排表

灵山县2014年“特岗计划” 试教教材版本

更多信息请查看广西特岗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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