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关于2013年高技能人才评价合格人员晋升技能等级的请示》收悉。根据《关于同意开展企业技能人才评价试点工作的批复》(赣人社字〔2009〕228号)精神,经研究,同意你公司2013年度企业高技能人才评价试点,认定232人晋升技师,3人晋升高级技师,现予以颁发相应职业(工种)职业资格证书,名单见附件。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4年6月17日
附件
2013年高技能人才评价技师合格人员名单详情请登录:http://hrss.jiangxi.gov.cn/view.aspx?TaskNo=001004&ID=120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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