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平市2014年本专科定向医学专业委培生招生公告
一、县级医院定向培养本科临床医学专业
1、招生对象和程序:招收参加我市普通高考、户籍在我市的高中毕业生,录取工作安排在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本科批次进行。考生录取后与漳平市卫生局、漳平市医院、漳平市中医院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持定向培养协议入学,学制5年。
2、培养方式:定向委培生在校期间,不得转学、转专业,不得参加全日制研究生入学考试。
3、就业和毕业后教育:我市本科定向委培生7人,定向委培生本科毕业后分别与漳平市医院、漳平市中医院签订就业协议书,其中福建医科大学定向委培生1人在市医院就业,福建中医药大学4人定向委培生中2人在市医院就业,2人在中医院就业,莆田学院2人定向委培生中1人在市医院就业,1人在中医院就业,福建中医药大学、莆田学院定向委培生按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自主选择中医院或市医院就业。毕业当年由漳平市医院、漳平市中医院选送到省卫计委认定的培养基地参加为期3年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培训结束后,经考核合格,给予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并回漳平市医院、漳平市中医院连续工作不少于5年。定向委培本科生在培训、漳平市医院、漳平市中医院服务期间只能参加成人医学学历教育。
4、保障措施:定向委培生学费由政府负责,毕业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期间,享受选派单位基本工资、津补贴和社会保障等待遇。
5、招生人数:2014年我市共招收7名,分别为福建医科大学1名、福建中医药大学4名、莆田学院2名。
二、乡镇卫生院定向培养大专临床医学专业
1、招生对象:招收参加我市普通高考、户籍在我市的高中毕业生,录取工作安排在普通高校招生录取专科批次进行。考生录取后与漳平市卫生局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持定向培养协议入学,学制3年。
2、培养方式:定向委培生在校期间,不得转学、转专业,不得参加全日制“专升本”考试。
3、就业和毕业后教育:定向委培生大专毕业后由漳平市卫生局安排在乡镇卫生院并给予办理聘用核准手续。毕业当年选送到省卫计委认定的培养基地参加为期2年的临床技能和公共卫生培训,培训期间可报考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培训结束后,培训对象应回所安排的乡镇卫生院连续工作不少于5年。定向委培生在培训、工作期间只能参加成人医学学历教育。
4、保障措施:定向生学费由政府负责。培训期间,享受选派单位基本工资、津补贴和社会保障等待遇及由财政提供的12000元/人、年的生活补助。
5、招生人数:我市2014年共招收定向乡镇卫生院临床医学专业委培生15名,培养学校为漳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未尽事项,按闽卫科教〔2014〕62号、龙卫医〔2014〕36号文件执行。
咨询电话:0597-7532449
漳平市卫生局
2014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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