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考生:
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闽人发〔2006〕11号)有关规定,经审核,现将我局2014年公开招聘直属幼儿园新任(幼儿、美术)教师和会计人员拟聘人选体检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拟聘人选体检名单
1.新任幼儿教师拟聘人选7名
王诗然胡佳梦王凌燕刘宇星范晓丹张晨翊刘鸿
2.新任美术教师拟聘人选2名
江馨怡林傲闽
3.会计人员拟聘人选1名
丁娟
二、体检报到时间及地点
请拟聘人选携带身份证原件,于2014年7月4日上午7:10前在福建省人民政府西大门传达室前(福州市华林路76号)集中,由工作人员统一组织到医院参加体检。
咨询电话:0591—87825401
三、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组织实施。
四、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暂由体检人员交纳(可预准备400元左右)。待招聘工作结束后,已聘用人员凭交费收据到招聘单位报销。
五、相关要求
1.拟聘人选系2014年应届毕业生的,应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各2份;拟聘人选系已聘用人员(含已办人事代理对象)的,应提供原所在单位同意本人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原件,特别是在编人员应提供原所在单位同意本人报考及主管教育部门(或主管单位)同意解除聘用合同或中止聘用合同的证明原件。上述拟聘人选应在体检前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否则取消体检资格。
2.拟聘人选应准时报到,集中统一前往医院进行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资格的,从报考同一岗位的面试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事宜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3.体检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违者取消聘用资格;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4.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前不要吃早餐。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5.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应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6.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
六、回复电子邮件确认
拟聘人选在收悉短信和网站通知后请立即回复电子邮件(jghq2010@163.com)确认是否参加体检。回复时间应在2014年7月2日17:00前,回复内容:本人(姓名、身份证号)已知晓此次体检有关事项,参加(不参加)体检。
拟聘名单详情请参考:http://www.fjjghq.gov.cn/rsxx/2212.jhtml
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二〇一四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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